韓國租房小常識

洪梅韓國首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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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5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梅韓國首爾報導】在韓國,租房分兩種形式,一種是全稅,又稱傳貰,是一次性繳納足量保證金,不付月租的租房形式;另一種是月稅,是繳納一定的保證金和月租的租房形式。

如今,隨著韓國全稅房價不斷攀昇,月稅房在韓國的租房市場佔有的比率越來越大。在韓國生活的中國人也大多租月稅房,而且在租房過程中,不少人由於不瞭解韓國的月稅房方面的法律,在租房過程中,出現了和房主發生意想不到的矛盾或者遭受損失等種種情況。

有時,房地產中介或者房主為了盡早簽成租房合同,有時會向租房者提供一些口頭的承諾,等合同簽署結束後,卻又突然發生變化。

為了幫助在韓華人盡早適應韓國的居住文化和租房常識,避免上當受騙,特介紹租賃月稅房必備的4條常識,供讀者參考。

問)在租房協約期間,我的月稅房可以漲價嗎?

答)只有經過房客同意才可以漲價。根據租房保護法的規定,2年以內,月稅房主不能隨意漲價。但是租房合同中,如果包含了可以漲價的內容,則可以漲價,但是漲價幅度只能在5%以內。

問)和房主簽了一年的合同,1年後必須搬走嗎?

答)這個問題和月稅房漲價的問題一樣,可以至少居住2年。根據租房保護法的第四條規定,「合同時間沒有確定或者不滿2年,按照2年時間來算。

問)房子發生問題時,修理費由誰負責?

答)房子發生的所有問題,都由房主負責,但是由於房客自己管理不當導致的問題,房客需要自己解決。如果房客在不得不首先交付修理費的情況下,一定要先告訴房主,然後再付費。如果不先告訴房主,在費用金額較小的情況通常被當作管理費,以後跟房主索要時,也可能要不回來。

問)月租有一個月沒交,怎麼辦?

答)在房主允許的情況下沒關係,但是按照法律,2次以上拖延房租的情況下,可能租房合同會被解除或者被勒令退房。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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