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白宮南草坪,查爾斯三世(Charles III)夫婦抵達華盛頓,進行英國君主近二十年來首次對美國的正式國事訪問。
在禮物互贈儀式上,唐納德川普(特朗普)總統送出了一件出人意料的禮物——一封舊信的精裝復刻本。這封信寫於一七八五年,作者是時任美國駐英國第一任公使約翰‧亞當斯(John Adams)。信中,亞當斯詳述了他在聖詹姆斯宮(St. James’s Palace)覲見英王喬治三世(George III)的全過程——兩個昔日死敵在外交場合相互對視,情緒的暗流在字裡行間奔湧。

川普選擇這封信,是因為他知道這個故事。那是美國歷史上最不可思議的一場會面,也是英美「特殊關係」真正的起點。
要講清楚這封信,必須先回到那個人,以及那個幾乎令他發抖的早晨。
一、那個敢罵國王的人
約翰‧亞當斯,一七三五年生於麻薩諸塞州的布倫特里(Braintree),哈佛大學畢業,律師出身。他是個說話直接、原則性極強的人,同代人對他的評價幾乎千篇一律:才智卓越,卻讓人難以相處。
他的政治生涯從一個悖論開始。
一七七〇年,波士頓發生了後來被稱為「波士頓慘案」(Boston Massacre)的事件:英國士兵開槍射殺了五名殖民地平民,輿論嘩然。當時殖民地群情激憤,幾乎沒有律師願意替英軍辯護——那幾乎意味著政治自殺。
亞當斯接過了這個案子。
他的理由只有一個:任何被告都有權獲得公正的辯護,無論輿論如何。他最終成功為大多數英國士兵脫罪。這個舉動讓他在波士頓激進派中短暫失去人心,卻讓他在歷史上留下了一個難得的標記:他是一個把法律原則放在政治利益之上的人。

六年後,一七七六年,同一個約翰‧亞當斯,在大陸會議上成為推動《獨立宣言》通過的最主要力量之一。他在會議上的辯才無礙,被同僚稱為「獨立的擎天巨柱」(Atlas of Independence)。《獨立宣言》的正文裡,喬治三世被列數了二十七條罪狀,被稱為暴君,被宣告「不配為自由人民的君主」。
亞當斯是這份控訴書最重要的推手之一。
九年之後,他被派去見這位國王。
二、聖詹姆斯宮的那個早晨
一七八五年六月一日。
亞當斯後來在給約翰‧傑伊的信中詳細記錄了這一天的每一個細節,彷彿他知道這封信有一天會成為歷史文獻。也正是這封信,二百四十一年後被川普小心翼翼地裝進鏡框,送給喬治三世的直系後裔。
在前往聖詹姆斯宮之前,亞當斯做了三件事。第一,買了一件體面的新禮服。第二,花了好幾天親自起草了一篇演講稿,然後一字不漏地背了下來。第三,在心裡反覆演練覲見的每一個細節——按照英國宮廷禮儀,外國公使覲見英王需行三鞠躬禮:進門一躬,走到房間中央一躬,到達國王面前一躬。

準備這麼周全,是因為他知道這場會面有多艱難。
他在日記裡寫道,一想到要去那裡就渾身發抖,擔心會有惡毒的眼睛盯著他看。
這種恐懼有充分的根據。喬治三世早在一七八三年便給英國外交大臣寫過一封信,白紙黑字寫著:「從美國派來的任何特使,都永遠不會讓我感到愉快。」
亞當斯心裡清楚,他要去見的是一個在《獨立宣言》裡被他的同僚們罵作「暴君」的人,一個把所有簽署《獨立宣言》者都宣告為叛國者的人,一個帶領英國跟美國打了八年仗、最終戰敗的人。從國王的角度看,站在他面前的這個美洲律師,本質上是個勝利的叛徒。
但他不能不去。硬著頭皮也要上。
三、那場十幾分鐘的對話
聖詹姆斯宮的接見室裡,滿是大臣、貴族和宮廷官員。所有人都在看著他。
亞當斯按照禮儀,從門口到國王面前三次鞠躬,然後展開了那篇他背了好幾天的演講稿。他說:
「陛下,美利堅合眾國任命我為駐貴國的特命全權公使。我深感自己比所有美國同胞都更為幸運,能夠擁有這份殊榮,成為第一位以外交使節的身分站在陛下御前的人。如果我能促進我的國家獲得陛下仁慈的垂青,恢復兩國人民之間充分的尊重、信任與情誼——或者用更恰當的說法,恢復那份舊日的友好與和睦——那麼我將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為雖然我們隔著一片大洋,處於不同的政府之下,但我們擁有相同的語言、相近的宗教,以及同源的血脈。」
他後來在信中寫道,講到中間,他幾乎已經講不下去,「我感受到的,遠遠超過我所能表達的」。
宮廷裡一片寂靜。

然後亞當斯看見,國王帶著尊嚴傾聽著他說的每一句話,但情緒已明顯動容。
喬治三世開口了。這段話有完整的檔案紀錄:
「今天這次會見的情景如此特別,您所說的話語如此得體,您表達的情感又如此恰如其分。因此,我必須說,我不僅愉快地接受美國人民友善的意願,而且非常高興美國選擇了您作為他們的公使。我會非常坦率地告訴您:在過去那場爭端中,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出於對我自己人民的責任,是我義不容辭必須要做的。我是最後一個同意美國獨立的人——但是,分離既然已成事實,既然已無法挽回,那麼我現在要說,我願意是第一個與作為獨立國家的美國建立友誼的人。」
整個房間的氣氛,在這一刻徹底地改變了。
國王話說完,似乎想緩和一下氣氛,開了一個玩笑。他知道亞當斯之前在巴黎擔任過外交官,美法當時是盟友,於是調侃道:「有人說啊,您不是所有美國人裡最喜歡法國做派的那一個。」
這是個陷阱。說喜歡法國,是對英國不敬;說不喜歡,是背叛盟友。
亞當斯愣了一下,答道:「陛下,我必須坦白——除了我自己的國家,我對任何地方都沒有依附之情。」
國王立刻回了一句:「一個誠實的人,本就不應該有別的依附。」
就這樣,整場覲見在出人意料的輕鬆氣氛中收場。亞當斯倒退著走出房間,再行三鞠躬,全程不過十幾分鐘。
但就是這十幾分鐘,把英美兩國從戰場對手,轉向了此後兩百多年的特殊盟友關係。
四、他為什麼總是讓人難以相處
理解亞當斯,必須接受他的矛盾性。
他是個極其難相處的人,這一點幾乎所有同代人都承認。他的政治對手托馬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曾說他「虛榮、易怒、固執」;他的盟友富蘭克林在私信中說他是個「對每個人都誠實、對每個人都討人厭」的人——在外交語境裡,這句話幾乎是最辛辣的批評。
在巴黎與富蘭克林共事期間,兩人的衝突有目共睹。亞當斯清晨即起,按時辦公,對富蘭克林那種整天流連沙龍、深夜才就寢的生活方式深感不滿。他認為外交是嚴肅的事業,不是社交表演。富蘭克林則認為,外交恰恰就是社交表演,而他比亞當斯擅長得多。

兩人都沒有說錯。只是他們各自適合不同的戰場。
亞當斯最大的政治傷疤,來自他擔任第二任總統期間的一個決定。
一七九八年,美法之間爆發了所謂的「準戰爭」(Quasi-War),兩國海軍在大西洋上互相攻擊對方船隻,戰爭一觸即發。亞當斯所在的聯邦黨內部強硬派主張對法宣戰,民意也支持強硬立場。

亞當斯選擇了談判。
他派出外交使節,最終與法國達成和解,避免了一場可能使新生共和國元氣大傷的戰爭。但這個決定在政治上代價慘烈——他的黨內盟友憤而分裂,他在一八〇〇年的總統大選中敗給了傑佛遜,就此結束政治生涯。
多年後,他回顧自己的一生時寫道:我最希望自己的墓碑上刻的,是這樣一句話:「這裡長眠著約翰‧亞當斯,他為自己的國家承擔了與法國達成和平的責任。」
不是「第一任副總統」,不是「第二任總統」,不是「《獨立宣言》簽署人」。
是那個選擇了和平、並為此付出了政治代價的人。
五、恩怨與和解
亞當斯與傑佛遜的關係,是美國建國史上最戲劇性的個人恩怨之一。
兩人曾是摯友,共同為獨立奔走,彼此欣賞。然後政治將他們撕裂——1790年代黨派政治興起,他們各自領導兩個不同黨派。
一七九六年,托瑪斯‧傑弗遜在總統競選中敗給亞當斯,在亞當斯手下屈居副總統,對總統亞當斯事事掣肘。一八〇〇年的總統選舉更加激烈,最終傑佛遜擊敗亞當斯當選第三任總統,報了一箭之仇。

失利的亞當斯怒氣難平,他甚至沒有出席傑斐遜的總統就職典禮——他天還沒亮就離開了華盛頓,帶著滿肚子的失望返回馬薩諸塞州老家。兩人從此陷入長達十年的沉默。
沉默在一八一二年被打破。一位共同的朋友居中牽線,亞當斯給傑佛遜寫了一封信。傑佛遜回信了。
此後十四年,兩人書信往返,留下了美國歷史上最珍貴的通信集之一。他們談政治、談哲學、談老年、談死亡、談那個他們共同締造卻已走向他們未曾預料之路的國家。那些信裡有爭論,也有和解,有兩個老人在生命最後階段重新發現彼此的溫柔。
一八二六年七月四日,是美國獨立五十周年紀念日。
傑佛遜在這一天去世,享年八十三歲。
亞當斯在同一天去世,享年九十歲。
兩人在獨立宣言簽署的整整五十周年的同一天離開了人世。這個巧合在當時被廣泛解讀為上天的安排,是共和國守護神對兩位自由締造者的最後致意。
亞當斯臨終前的最後一句話是:「傑佛遜還活著。」
他不知道,傑佛遜已在幾小時前先他而去。
【自由的締造者】系列將陸續推出,下一篇:托馬斯·傑佛遜(Thomas Jeff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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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愉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