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簽署法案 比特幣使用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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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舒林綜合報導)加州州長杰里‧布朗(Jerry Brown)近日簽署一項法案(AB129),認可比特幣(Bitcoin)和其他虛擬貨幣在加州使用的合法性。

比特幣是以數字和代碼表達的虛擬貨幣,於2009年面世,廣受網絡交易者歡迎。

自從2011年,比特幣受到媒體大量關注。比特幣被炒作成新的電子黃金,吸引全世界很多人大規模買入。2013年初,大量玩家投入比特幣交易,其價值從10多美元開始迅猛飆漲,至11月27日突破1000美元大關,12月一度達到1比特幣兌換1200美元的巔峰。 進入2014年後則直跌,當前1枚比特幣約價值500美元。

AB129法案系由來自州府沙家緬度(又譯:薩克拉門托)的民主黨籍州眾議員羅傑.迪金森(Roger Dickinson)提出。

迪金森說,該法案廢除了對於使用美國法定貨幣之外貨幣的限制。他表示,這些限制已經過時,人們業已習慣於在其日常生活中使用數字貨幣、優惠券等所謂社區貨幣,以及諸如亞馬遜硬幣(Amazon Coins)和星巴剋星(Starbucks Stars)等積分獎勵計劃,然而使用這些法定之外的貨幣並未受到法律懲罰。

社區貨幣依賴於願意接受替代貨幣的當地商家,這通常是用以鼓勵顧客造訪小商家的一種手段。

布朗簽署了該法案未予評論。

比特幣由日裔移民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首創。使用者用「公共總帳」(Public Ledger)和化名來記錄整個交易的過程。由於比特幣的新穎,可代替現金跨越城鎮、國家和大洋的界限流通,並不受政府和中央銀行(Central Bank)的監管和約束,降低了交易成本而受到人們的青睞。其設計初衷融入了不依賴於中央權威機構,採用加密學原理控制貨幣發行和交易等思想。

據《新聞週刊》報導,現年65歲的中本聰現住在洛杉磯聖蓋博谷華人聚集的天普市(Temple City)一棟不起眼的房子裡,駕駛豐田車,使用真名實姓,過著普通人的生活。

2009年,中本聰在cryptography郵件列表中發表了第一個比特幣規範及其概念證明。2010年年底,中本聰聲稱他已經轉到其他事務上去了,離開了這個項目。

這種貨幣不經過銀行而且沒有發幣國家。各國政府都在商討如何管理這個以軟體形式存在的比特幣,但迄今尚未被任何國家認可。通過對等交換,是凡能用錢買到的東西都可以用這種貨幣買到,如特斯拉跑車、或者給政治活動捐款、轉賬國際資金等等,還無需支付銀行費。

今年3月,美國國稅局(IRS)首次針對比特幣作出重大決策:美國政府將視比特幣為財產,須予課稅,適用股票和以物易物交易相關規定。這是美國稅局對比特幣使用的第一個重要條例。

5月初,麻省理工學院宣佈,2015年秋季,每位大學本科生將收到價值100美元的比特幣。麻省理工學院比特幣俱樂部主席 Elitzer說,麻省理工的校園可能變成全球比特幣最為流行的地方。

5月中旬,又傳來哈佛廣場迎來首台比特幣ATM的消息。

美國聯邦選舉委員會(FEC)表示,在特定條件下,政治行動委員會可以接受虛擬貨幣「比特幣」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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