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月明女兒致伊春中級法院谷震墀庭長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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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7月02日訊】谷阿姨:您好!

雖然我們未曾相識,是爸爸的案件,更是緣份,將我們牽繫在一起。我相信,在正義和良知面前,您一定會有自己的堅守,並作出正確的選擇。

我是秦月明的小女兒,我叫秦海龍。爸爸的經歷,也許您已經瞭解了一些。轉眼又一個父親節過去了,我的父親離開我們已經三年多了。去年的父親節,幾經努力,我們才再次在佳木斯監獄看到躺在冰櫃裡含冤離世的父親……他的冤情一日不得以昭雪,我們永不輕言放棄。

三年多的日日夜夜裡,爸爸在世時的為人和操守,鼓勵著母親、姐姐和我不斷的前行;很多好心人在瞭解了我家的遭遇後,紛紛伸出了溫暖的援手;加之海外媒體、國際組織及正義人士的關注,使我們頂著各種壓力,一路堅持著走到了今天。

記得當我看到冰棺中父親的遺體滿身是傷、嘴唇青紫、口鼻流血,獄方卻說是心臟病「猝死」。隨後不到半月的時間裏,佳木斯監獄又連曝凶訊——法輪功學員劉傳江和于雲剛相繼「正常死亡」。為了還原真相,我們奔波於各級司法部門,歷經官官相護、不接待、不作為的各種刁難和推諉。地方政府官員還對我們採取了跟蹤、恐嚇、住處監視、電話監聽等卑劣的手段,試圖嚇退我們。

畢竟紙是包不住火的,在我們不斷堅持和努力的過程中,父親被佳木斯監獄虐殺的黑幕逐漸被曝光:在監獄中,警察和犯人對父親施用了常人無法承受的「上繩」、「澆冷水」和「毒打」等酷刑折磨,逼迫他放棄信仰。為了抵制獄方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強迫放棄信仰的無理迫害,父親在被調到「集訓隊」後絕食抗議,遭到當局強行灌食時膠管插肺,導致死亡。

2011年9月8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接收了我們遞交的《刑事賠償申請書》後予以立案。可立案後省高院卻不讓閱卷、不開庭審理、不做解剖屍檢,承辦法官王濱紅甚至拒不出面,我們上百次的往返去省高法交涉詢問,均無任何結果。

為阻止我們上告,2011年11月13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勾結雙城市公安局警察綁架了媽媽和我,被劫持到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黑龍江省政法委610辦公室的人曾直接進駐到前進勞教所,對我們隔離關押、強制洗腦,試圖脅迫我們對爸爸的冤案「主動」提出撤訴,被我們拒絕了。

那年我才22歲,對一個花樣年華的女孩來說,那真是一場不願再提起的噩夢。谷阿姨,您知道嗎?500多個日日夜夜啊,在您可能都想像不到的謾罵、罰站、暴力拳打腳踢、電棍下,我是一分一秒地捱過來的!當親身經歷了這一切,使我聯想到了冤獄中的爸爸,漫長的9年多的時間裏,不知他在歷經多次上繩、電棍、老虎凳、上大掛等等令人髮指的酷刑中是如何承受過來的。

在已超過3個月法定時限的21天之後,即2012年3月30日,承辦法官王濱紅罕有的主動聯繫到我的姐姐秦榮倩,代表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作出口頭決定:「按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三十四條、二十七條規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規定,不予賠償。」王濱紅還誘導我姐姐儘快去找監獄管理局的相關人員,以便與佳木斯監獄「私了」,被她拒絕了。接著省高院的承辦法官王濱紅、視窗接待法官又開始了慣用的推諉搪塞,他們至今仍在公然的執法犯法。

雖然我們母女三人在這條申冤路上走的很艱難,但是過程中我們收穫了很多關愛、鼓勵、理解、支持和同情,也深為在正義和良知面前做出正確選擇的人們而欣慰。根植於人們心底的普世價值觀——即便在強權暴政的壓力之下,越來越多的人們也敢於站出來呵護善良、維護正義。

佳木斯監獄「十一天內虐殺三人」這一令舉世震驚的消息在國內外造成了極惡劣的影響,引起了海外政府機構、國際組織的關注。國際大赦將父親被迫害致死和營救當時身在勞教所的我們作為重點案例追蹤和營救。2012年7月16日,國際大赦發函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呼籲中共當局:調查秦月明死因,併進行國家賠償;立即停止對秦月明的妻女的酷刑或其他虐待等。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自2011年5月開始對父親秦月明被迫害致死的案子進行追蹤調查。「追查國際」表示:「所有迫害死秦月明的凶手,一個都別想跑掉,無論跑到哪裏,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一定要追查到底.」

為尋求支持,姐姐秦榮倩在親朋好友的幫助下,於2012年6月走上街頭征簽,短短半個多月時間,超過15,000名鄉親簽名按手印支持申冤。

從一開始,我們就明確表示過,如果佳木斯監獄能夠公開虐殺爸爸的事實真相,向所有受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公開致歉,並表示永不再參與迫害法輪功,我們是可以考慮撤訴的。而今,地方政府官員採用卑劣的手段對付我們,真是令所有知曉真相的中國人對中共政府感到非常失望。

谷阿姨,坦誠的講,寫這封信我無意於求助您做甚麼,因為我們很清楚這個體制內執業者的處境和無奈。只是真心希望您通過我們一家的經歷,能瞭解真相,從天理、道義和良知等方面,站到一個公正的立場上來對待此案,不給自己的未來留下遺憾。我想告訴您的是:現在世界各國政要、民眾和正義群體更加關注中共對法輪功的血腥迫害,國際上正義的呼聲愈來愈高。2013年12月,迫害法輪功的中央610頭子李東生被抓,王立軍、薄熙來已經入獄,周永康、江澤民早已經被國際追查組織清查,這些沾滿法輪功鮮血的「血債幫」正一個個面臨著被清算,「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善惡報應是不以人的意願為轉移的。

「追查國際」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中共司法系統進行全面追查,收集有關罪證。當年,國際法庭系統收集納粹對猶太人大屠殺的證據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才開始的。這次不同的是,全面收集中共迫害法輪功證據的工作幾乎是與迫害同步進行的。在過去的幾年中,「追查國際」已經收集到了大量的案例。對大陸法院的法輪功刑事判例的收集,要求「提供起訴書和判決書原件或拷貝件、掃瞄件,如果是數字化的文件,請儘量保存主審法官、陪審員和書記員的姓名和判決時間。」

作為法官,您是否細心考證過:中共指認法輪功為「×教」根本沒有法律依據。譬如對法輪功「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迫害政策,沒有書面文件,只是口頭傳達,要下面執行。因為迫害者知道,一旦這些政策落在紙上,將成為被後人清算的證據。只有口頭指示,沒有任何文件,就是為了到關鍵時刻把責任都推給下面,推給具體實施迫害、參與迫害的各級法官、檢察官和公安人員。其實,中共的統治階層歷來都是找底層的執行者當替罪羊。比如文革剛剛結束的時候,北京公安局長劉傳新馬上自殺了。北京公檢法系統抓了17個典型,都是看守員或者是審訊員,內部審訊之後槍斃。那些堅決服從黨的政策的人,到頭來都是這樣的下場。柏林牆推倒後對打死東德青年的東德士兵的審判、二戰後紐倫堡審判法西斯戰犯時,都是對罪惡鏈條終端責任人的審判,審判詞是這麼說的:「當您代表權力機構來殺人時,任何人都沒有權力來違背自己的良心。」

既然黑龍江省高級法院將爸爸的案件推給了伊春法院,您可以選擇公正決斷爸爸的冤案,也可以選擇迴避接手此案。如果您能站在正義一邊依法依理斷案,這不僅維護了法律的神聖和莊嚴,更是在這段不同尋常的歷史時期,給自己和後人留下寶貴的見證。

相信您一定能體會到,這封信是真心為您而寫的。我希望並堅信父親的冤情一定能得以昭雪,更希望阿姨您從中能儘快將自己解脫和解救出來。

最後祝您和家人能與法輪佛法結善緣、得福報。

秦海龍
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責任編輯: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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