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09月13日訊】9月9日,鄭州一公交駛至中原路秦嶺路時,車上一名老人突然死亡。乘客稱,老人因讓座問題與一小伙爭吵,老人打了小伙4個耳光,小伙沒還手。小伙下車後,老人昏厥倒地。急救人員稱老人患有心臟病。(9月10日鄭州晚報)
我們先不推敲老人與小伙誰錯的多,誰錯的少,可以確定的是,老人如果不打人,就不會昏厥,不會猝死。是老人傷害別人的想法、行為,導致了自己的死亡。
「不傷害別人」,聽起來極其簡單,只要是在正常的有家教的家庭中長大,幼時幾乎天天都能聽到。影響了人類幾千年的各大宗教理論、規範,「不傷害別人」,幾乎是他們共有的,最基本、剛剛入門的要求。孔子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耶穌講,「別人打你左臉時,你要亮出右臉給他打。」,「你要愛你的敵人」。佛教中講凡事皆有因緣,「種惡因,得惡果。」
人類社會的社會形式怎麼變化,環境怎麼變化,生活狀態怎麼變化,生活方式怎麼變化,人內心深處的人性狀態,你的理念是傷害別人,還是不傷害別人,這一點的區別沒有變,也沒法變。從石器時代到現在的量子時代,社會形式經過了很多次的變更,生活的環境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文化豐富了很多,近一百年人類的生活方式和古代完全不同,可人們對「好人」、「壞人」的評價,都是以人的精神水平、道德境界去衡量,基本沒發生太大的變化。自古以來,是不是「傷害別人」,是衡量好壞人的重要方面。
「傷害別人」可能有兩種表現形式,一種是直接在利益上、面子上、名譽上搶奪別人,侮辱別人。另一種是沉迷於某種感受、嗜好、慾望,沒盡到自己的義務,沒完成自己的責任而傷害別人。基督教講的七宗罪:傲慢、妒忌、暴怒、懶惰、貪婪、貪食及色慾,可能都在這兩種表現形式之中。
可能有人會講,「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這樣才是強者,才不會受欺負。其實冷靜的觀察、品味身邊的人,那些平和、穩重、善良、理性氣質的人,好像很少會受到別人的侵犯,甚至一生都沒有甚麼磨難,即使是受到傷害、遭受魔難,也會首先看自己,有沒有自己還沒意識到的思維傷害了別人。又會有人說,那欺負好人的惡人怎麼辦,不應該去教訓嗎?中國的傳統文化講,天理昭昭,善惡必報,老子講,「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基督教講,人類會有終極的大審判,可能都描繪了這種人的下場。
法輪大法對修煉人的一個基本要求就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他們在遭受殘暴的迫害下,血腥的鎮壓下,沒人性的虐待下,從沒有想過使用暴力還擊,而且還設身處地的為一時糊塗、被利用的施暴者著想,告誡他們停止作惡,否則將會受到宇宙法則的懲罰。他們無論遭受怎樣的委屈,遭到怎樣不公的待遇,都始終堅持著從法理中學到的「為別人著想」,「不傷害別人」的原則。能有比他們更好的人嗎,能有比他們更好的生命嗎,那些至今還在作惡的迫害者,不清楚自己即將承受的嗎?
筆者個人淺層次的認識,宇宙法則制定的初衷之一,就是不允許生命互相傷害,那些只為自己,漠視他人,無度傷害別人的做惡者,給其一定的機會後,再不悔改,那就會被宇宙的法則所淘汰、銷毀。否則,它的存在不僅傷害別人,而且還污染別人。
中共惡黨發起、實施了對世上最好的人最殘酷、最邪惡的迫害,集「邪、騙、煽、斗、搶、痞、間、滅、控」的流氓基因於一身,這種東西必定會被淘汰、銷毀。清醒的人們應該盡早遠離它、拋棄它,只為「不傷害別人」這個最基本的人性。
(責任編輯:任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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