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兒童 佛州強化兒童汽車座椅法律

人氣 294

【大紀元2015年0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岑華穎奧蘭多綜合報導)從1月1日開始,佛州法律規定7歲及以下兒童乘車時必須使用通過碰撞實驗、並且由聯邦政府批准的兒童汽車座椅或者加高座椅。否則,家長將被處以60美元的罰款並扣3分。而在過去,法律只規定3歲及以下嬰幼兒必須使用安全座椅,而對4歲以上的兒童,只需繫上安全帶就可以了。

佛州是全國第49個通過類似法律的州。現在只剩南達科他州還沒有相關法律。

加高座椅(Booster Seat)是一種供稍大一點的孩子使用的車用安全設備,目的是確保汽車安全帶繫在兒童身體的正確部位,從而對兒童提供合適的保護。

佛州高速公路巡警部門的發言人金.蒙特絲中士(Sgt. Kim Montes)說,如果汽車安全帶系的位置通過兒童的頸部或者腹部,一旦發生車禍就會釀成慘劇。正確的系法應該是讓安全帶經過乘客的肩部和臀部。她還說:「我們對違反兒童安全座椅法律是零容忍度。罰單要比葬禮便宜得多。」

國家交通安全管理局的統計數字顯示,交通事故是導致美國3至19歲青少年死亡的首要原因,而其中有部份就是由於安全帶系綁不恰當或者是沒有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導致的。

雖然佛州法律以年齡為界限來確定兒童是否需要安全座椅,但美國汽車協會AAA建議,如果兒童身高不到4尺9寸(約145公分)及不滿13歲,都應該持續使用汽車安全座椅或加高座椅。他們還強調,無論如何不要讓安全帶的肩帶部份通過兒童腋下或者壓在兒童身後。

除此之外,一些值得注意的安全法規還包括:13歲以下兒童不能乘坐汽車前排座椅;任何人乘坐在汽車前排時,都必須使用安全帶;後排18歲以下的乘客也必須系安全帶;另外,自2013年10月1日起,佛州法律規定任何人駕車時發短信息都屬於違法,但並未禁止駕車打手機。

還有一點值得家長們特別注意的是,任何情況下都不要把6歲以下的兒童獨自留在車內,這樣做是違法的。但是,如果汽車處於靜止狀態,而且在保證兒童絕對安全的情況下,你可以把兒童獨自留在車裡最多不超過15分鐘,否則會面臨至少100美元的罰款。如果警察發現小孩獨自在車內卻找不到家長,他們有權把小孩交給衛生康復服務部(The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Rehabilitative Services)監管。

關於兒童汽車座椅和其它相關交通安全法規的詳情,可參閱美國車輛管理局官方網站:www.dmv.org/fl-florida/safety-laws.php

責任編輯:吳蔚溪

相關新聞
灣區阿拉米達縣30多名兒童被隔離
美媒:司法部監控數億駕駛資料
FDA在佛州釋放轉基因蚊子計劃遭遇反對
中華文化藝術協會年會成功舉辦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