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電擊火燒 河南魯順民控告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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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14日訊】河南許昌縣靈井鎮灣魯村六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魯順民,近日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郵寄了對江澤民的刑事控告狀。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魯順民兩次被非法判刑,陷冤獄十二年,遭電擊、毒打、剝奪睡覺,牙被打落、手指被用火燒焦等多種酷刑折磨,身心受到極大傷害,妻子含冤離世,家破人亡。

以下是魯順民所述的遭受迫害的事實:

冤獄12年

本人因信仰「真、善、忍」,兩次被抄家,被非法判刑兩次,共十二年。第一次發生在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三日,八年;第二次在二零一一年七月十六日至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四年。兩次都是被關押在許昌縣看守所和鄭州新密監獄。第一次在看守所關押一年,後在監獄關押七年。第二次在看守所關押六個月,後在監獄關押三年六個月。

冬天遭脫光衣服澆冷水洗澡

在看守所從來沒有吃飽過,早晚各一個小饃,半小盆稀飯,沒有菜,中午半小盆湯麵條,自己高價買才有菜吃。每天干十多個小時的活,給檔發廠加工頭髮,完不成任務挨皮帶。看守所有三個犯人在警察帶領著專門打人,扒掉褲子,只穿褲頭,抽二十下皮帶。有一次,犯人胡大偉在警察指使下,用鞋底朝我臉上打二十下。冬天,負責管理的犯人(稱號長)叫我脫光衣服,往身上潑冷水洗澡,受盡非人的待遇。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明慧網)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明慧網)

鄭州監獄管教:你不轉化,我叫你生不如死

我被送到鄭州監獄後,先到教育監區,又調到五監區,十二監區、十三監區,六監區、七監區、十一監區。為了讓我放棄信仰「真、善、忍」,他們對我實行輪流調換監區,實行嚴管「轉化」,進行虐待、侮辱、體罰、毆打。

在十二監區,管教大隊長陳有志、幹事王遂群在辦公室,把我按倒,用椅子押著頭,扒開衣服,用電棒往身上亂搗,最後往嘴裡搗,致使牙齒鬆動掉了兩顆牙齒。電擊後用電棒往身上打,手掌打臉,腳朝身上亂踢。陳有志說:「不打你你會轉化?做啥思想工作,你不轉化,我叫你生不如死。」王遂群說:「你不轉化,只要我值班,就用電棒搗你。」

監獄長接待日,他們也不讓我去見監獄長。陳有智和王遂群指使犯人鄒良昌、段長金、田國慶、宋紅偉強行「轉化」我,叫我寫「轉化」書,我不寫,他們就把我關在一個監舍裡。沒有鋪板和蓆,睡在水泥地上。白天,逼迫我蹲,不讓換腿,一換腿犯人段長金就打我,在地上潑水,蹲不好就倒在水上。那時是十一月。

陳有智親自逼迫我如何蹲,叫犯人按照他要求的蹲。夜間,那幾個犯人把我頭朝下,腳朝上,用木棒抬著腰部,上下來回扳腰,再用木棒敲我的腳面和踝骨,一直敲腫。他們又弄來大便準備往我嘴裡抹,看我遍體是傷才沒有抹。後來我聽別人說,他們往別的法輪功學員嘴裡抹過大便。我去辦公室問陳有智有沒有往嘴裡抹大便的事情,他公然承認有,說他當時沒在場,後來才知道犯人這樣干了。

用火燒右手中指,一直燒焦

有一次夜裡,他們幾個人把我摔倒,踩著我的胳膊和腿,用火燒我的右手中指,一直燒焦。第二天,我要求去醫院治療,他們不讓去。

洗碗時,鄒良昌經常往我的傷口潑髒水,致使手指發炎潰爛,幹事王遂群拿碘酒擦傷口,還是不讓去醫院治傷。他們封鎖消息,怕別人知道,因為他們也清楚這樣對待我是違法的。

一直到三個月後,我又調到十三監區,那裡的幹部張指導員發現我的手指潰爛,問清原因後,很吃驚地說:「鄭州監獄現在還有這種事情。」第二天叫我去醫院治傷。

他們除了經常打罵我,還不讓睡覺。一天叫睡兩個小時或一個小時,最短叫睡二十分鐘,他們監舍大廳都有個大鐘表,看得很清楚。

一罵、二打、三熬

到十三監區不夠一個月,六監區的管教大隊長范穎敏和犯人周啟紅就把我要走了,他們說鄭州監獄只要轉化不了的法輪功學員,因為他們都能轉化。到六監區,犯人積委會主任王懷中對我說:「給你三個月的考慮時間,這三個月你想吃、想睡、想玩都行,只要三個月後你寫出轉化書,就不嚴管你了。」我說:「不需要考慮,我不會寫轉化書的。」

當天晚上,大隊長范穎敏、幹事王國林(王國林已遭惡報被判刑)指使犯人劉濤、李俊嶺、賈楠、張躍東、王懷中、周啟紅對我實行嚴管。他們採用一罵、二打、三熬等手段。他們罵得很難聽,都是侮辱的口語,不行就打,劉濤拳頭打在監舍的牆壁上,能顯出痕跡,他說:「你看我的拳頭有勁沒有。」說著用拳頭往我身上亂打,打得我起床都困難。

數九寒冬,地已結冰,李俊嶺讓我用毛巾濕冷水擦大廳、走廊的地和牆壁,目的是凍我的手,因為我手被燒傷還沒有好。擦地時,幹事王國林看見,對李俊嶺說我用力太小,叫我用勁大些。王國林走後,李俊嶺說:「今天幹部批評我了,我就得打你。」這也成為打我的理由。

有一天夜裡,劉濤叫我寫轉化書,我不寫,他就用手擰我大腿內側的肌肉,用筷子夾我的左手小拇指,筷子夾斷,又拿木棒夾,都留下傷痕。他們後來用最後一招:熬,李俊嶺說: 「把他熬迷糊了,他就寫了。」也是一天叫睡兩個小時或一個小時,最後三天三夜不讓睡,幾個人輪流看管,並說:「只要你眨眼就打你。」三天後我被迫絕食抗議。

張延成和竇松平兩個科長到六監區了解我的情況,我給他們說了我在六監區受到的虐待情況,在辦公室,大隊長范穎敏把那幾個打我的犯人叫來,說:「誰叫你打魯順民的,都寫檢討,寫了交給魯順民,他看了說『中』,再交給我。」

出了辦公室,那幾個犯人說:「是幹部叫打你的,他不叫打,誰敢打?!在監獄打人要受處罰的。」就這樣,兩個科長走了,不了了之。各監區監舍大廳都掛有法律條款,形同虛設。法律上明文規定,不准犯人管理服刑人員,不准虐待、侮辱、體罰、毆打服刑人員。

妻子含冤離世 家破人亡

我妻子也因學煉法輪功,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一個多月。十多年來,她一個人操勞家務和農活,身體上、精神上受到極大的傷害,在我第二次被關押在新密監獄時,她含冤離世,沒能見上最後一面。

在學煉法輪功之前,我有多種疾病,腰椎間盤突出,胃病、關節炎,煉功以後,這些疾病都沒有了。修煉法輪功之前,思想都是為私為我的,大法要求我們煉功人做事要先考慮別人,不傷害別人的利益,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與人為善;義務教功,不允許收禮收費。我們的師父沒有要過我一分錢,江澤民讓媒體污蔑師父斂財。法輪功是佛家功,不准殺生,不允許自殘自殺,自殺也是有罪的。江澤民策劃了天安門自焚偽案,以此為藉口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誣蔑、造謠、誹謗法輪功及創始人。

十六年的迫害,給我和家人造成了極大的損失和精神痛苦。本人家破人亡,家徒四壁,房屋漏雨,無錢修房,有家難歸,如今我年歲已大,生活更困難。#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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