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能:應正面看待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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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公孫弘香港綜合報導)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早前批評司法覆核程序被濫用。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則在報章撰文反駁,指司法覆核前須申請許可,認為有關申請已是一個有效的過濾器,阻止濫用。他又認為,不應將司法覆核看作對政府的滋擾,相反應正面對待。

終審法院首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報章撰文,回應有稱司法覆核被濫用的言論。他認為,目前提請司法覆核前需要申請,申請的過程已經是過濾器,可以阻止濫用。

他補充,在2007年前,提出司法覆核的門檻較低,只要案件有潛在爭拗之處就會獲批,但2007年後,法庭必須認為案件有合理可爭拗的地方,有勝訴機會才會批出許可。

他又引述前律政司司長黃仁龍的話,「有效的司法覆核,應被視作良好管治的重要基礎」。他說司法覆核可能會對公共機構帶來不便,耗費時間、開支及造成延誤,但在法治制度下,便利和公義有矛盾的時候,不應該只從負面角度出發,認為司法覆核是對政府的滋擾,相反更應正面對待。

對於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早前點名批評,學聯前常委梁麗幗就政改諮詢提出的司法覆核,可能是想讓履歷表更亮麗。李國能認為,把不恰當的動機加諸申請失敗的人身上,無助更有建設性地討論這個議題。◇

責任編輯: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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