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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
【大紀元2015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校園霸凌事件多源自微小衝突,台中市府與台中地檢署、律師公會合作,嘗試將「修復式正義」引進校園,30日成果發表會,250位國高中小校長出席。致力引進機制的前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陳怡成表示,發現校園訴訟案件增加,常起因微小事件,引發一連串訴訟,透過「修復式正義」,希望從根源化解衝突。
「修復式正義」起源於於加拿大印地安人,1974年在加拿大導入司法案件,並逐步推廣校園。強調「尊重與包容」、「凡事有商量、複合有方法」,以「修補傷害重於懲罰」,台中有8校、50位種子教師試行。
立人國小教務主任王勝忠表示,以往師長只看到衝突發生的片刻,不了解經過,透過會談,學生講出前因後果,以正向輔導取代傳統處罰,能夠處理「事情」,也能處理「心情」,幫助學生專注課業。
大甲國中生教組長紀勝涵分享引導學生找回「恥感」的例子。他說,許生長期被王生取綽號、笑罵、用言語攻擊家人及朋友,甚至肢體碰撞。在執行修復式過程,他邀支持雙方的學生一同出席,透過引導,各自說出衝突點,並陳述事件對班級與個人的影響與感受。會談後,王生及其支持者都承認錯誤,不再攻擊,願意作朋友。
副市長潘文忠表示,以往老師多用類似法官判決方式懲處學生,當事人沒有反省及理解對方心情的機會,衝突因子還在;修復式正義可彌補傷害,適時讓雙方說出事由與情緒,讓孩子異位而思,由老師扮演對話平台,彼此解開心結、學習放下。
台中地檢署檢察長楊秀美指出,「修復式司法」是台灣法制史上最好的制度,引導發生衝突的學生磨合,終止人與人互相傷害,在校園落實是非常好的策略。
責任編輯:羅令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