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2月10日訊】2月5日,備受關注的深圳皇崗海關窩案在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8名原皇崗海關關員出庭受審,他們均為科級幹部,分別被指控涉嫌放縱走私罪和受賄罪。
皇崗海關窩案浮出水面緣起一宗「特大珍珠走私案」。2012年,14名珠寶商人因涉嫌走私相繼被查處。案件涉及數家公司和約2千萬元的巨大走私金額。隨著偵查的深入,深圳皇崗海關有部分工作人員被發現參與其中。據檢方指控,涉案關員每放行一輛問題車輛,物流公司會給6000元至10000元的好處費。
如果僅限於此,那皇崗海關窩案與其他類似窩案並無特殊之處。真正讓人們大跌眼鏡的是,他們獲取的好處費竟然是按崗分配。也就是說,按照職位高低多少不等。而且不論是領導調換,還是崗位輪轉,均是多年不變,照章辦理。尤為讓人詫異的是,據該案主犯之一的李國強庭審時供述時所說,這個操作手法和分贓方式並非他自己創設,而是向其他科室「取經」而來。
不妨把他們按崗分贓的比例公佈一下:科長12%、不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每人5%、在轉關查驗台值班的副科長17%、負責查驗的所有關員等50%、連絡人8%、留存科室經費8%的比例進行分配。我們不妨再還原一下當年的場景:老科長調離,新科長上任。工作交接的內容竟然還煞有介事的包含著這個分贓方式。於是,新任領導們很快達成共識,這部「分贓機器」又開始日復一日的瘋狂運轉。
寫到這裡,筆者都有點瞠目結舌了。這種事好像不應該出現在我們的海關,更有可能發生在過去土匪們的山寨裡。我們不妨想像一下:土匪們下山打家劫舍,擄取了一大批財物回山。然後,大小土匪們先是喝酒劃拳慶祝一番,接著,按照交椅座次,按名冊分配贓銀。若大頭目不幸夭折,新老大繼位,宣佈原有座次及分餉方式不變。當然,接下來便是土匪們叩頭感謝一番了事。
儘管這種聯想有點不倫不類,但類似這種近乎公開的、形成規章制度的、不受領導更迭及崗位調整影響的、構成完整鏈條的窩案,顯然是絕無僅有的。筆者就有點納悶了,怎麼就只有八個人受審呢?寇裡的其他十多人真的一點不知情嗎?如果真如他們供認的那樣,此辦法是向其他科室學的,這些科室又有怎樣的內幕?是否在查?查得怎麼樣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此大的分贓動靜,如此多的涉案人數,如此長的形成時段,如此明目張膽的作案手法,上面領導們是否應該擔責?起碼也要有充分的理由自證清白吧。
--轉自凱迪社區
責任編輯:南風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