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格案真兇趙志紅一審被判死刑

人氣 24

【大紀元2015年0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報導)去年底,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市民呼格吉勒圖殺人案(「4•09案」,又稱呼格案)重審,18年前被槍決的青年呼格吉勒圖被宣告無罪,引起社會輿論的極大關注。2月9日上午,被認定為「呼格案」真凶的趙志紅一審被判死刑。

據大陸媒體報導,2月9日早上9點30分,趙志紅因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罪等判死刑。

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間,趙志紅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兩地連續殺人、強姦、搶劫、盜竊共計21起。其中,故意殺人致10人死亡,強姦婦女、幼女共13名,搶劫財物31,400元。其中最引人關注的呼格案,中共法院枉判令內蒙青年呼格冤死。

呼格案被重審有原因

1996年4月9日,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毛紡廠年僅18歲的職工呼格吉勒圖和工友閆峰夜班休息時,聽到女廁內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趕往女廁內施救。而當他趕到時,呼救女子已經遭強姦後扼頸身亡。

隨後呼格吉勒圖跑到附近警亭報案,卻被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長馮志明認定為是殺人凶手。在沒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以流氓罪、殺人罪被執行死刑。

沒想到9年後,真凶趙志紅出現了,他主動承認在1996年發生的「4•09案」確實是其所為。為此,呼格吉勒圖父母踏上了上訪路,為冤死的兒子到處申冤。但十多年的上訪,即使真兇現身,冤案一直沒有得到昭雪,而當時主辦該案的警察、法官相繼升官。

直到2014年11月20日,內蒙古高院宣佈對呼格案進行重審。不到一個月,法院12月15日宣判,18年前已被槍決的呼格吉勒圖無罪。呼格案被重審是有原因的,在前幾天剛結束的中共內蒙古「兩會」上,該案被寫進「兩院」的工作報告,被當局宣揚為所謂落實依法治國的典型案件。

而像「呼格案」這樣的冤假錯案卻在大陸普遍存在。因為同病相憐的緣故,呼格母親尚愛雲透露,家裏發生了許多變化,現在接待來自全國的喊冤上訪者,「哪兒都有,上海的、山東的,每天不斷。」

責任編輯:李穹

相關新聞
內蒙「呼格案」不公開重審 冤案製造者還在位
內蒙青年枉死18年 冤案「平反」多屬意外
玉清心:高調平反「呼格案」預示甚麼?
呼格案專案組長被查  中共體制下冤案重重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