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格案真凶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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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5年02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报导)去年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市民呼格吉勒图杀人案(“4•09案”,又称呼格案)重审,18年前被枪决的青年呼格吉勒图被宣告无罪,引起社会舆论的极大关注。2月9日上午,被认定为“呼格案”真凶的赵志红一审被判死刑。

据大陆媒体报导,2月9日早上9点30分,赵志红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罪等判死刑。

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赵志红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31,400元。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呼格案,中共法院枉判令内蒙青年呼格冤死。

呼格案被重审有原因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和工友闫峰夜班休息时,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

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却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是杀人凶手。在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以流氓罪、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没想到9年后,真凶赵志红出现了,他主动承认在1996年发生的“4•09案”确实是其所为。为此,呼格吉勒图父母踏上了上访路,为冤死的儿子到处申冤。但十多年的上访,即使真凶现身,冤案一直没有得到昭雪,而当时主办该案的警察、法官相继升官。

直到2014年11月20日,内蒙古高院宣布对呼格案进行重审。不到一个月,法院12月15日宣判,18年前已被枪决的呼格吉勒图无罪。呼格案被重审是有原因的,在前几天刚结束的中共内蒙古“两会”上,该案被写进“两院”的工作报告,被当局宣扬为所谓落实依法治国的典型案件。

而像“呼格案”这样的冤假错案却在大陆普遍存在。因为同病相怜的缘故,呼格母亲尚爱云透露,家里发生了许多变化,现在接待来自全国的喊冤上访者,“哪儿都有,上海的、山东的,每天不断。”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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