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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越號負責人涉過失殺人 法院維持原判

2015-05-12 14:45 中港台時間|05-13 02: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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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首爾12日法新電)南韓上訴法院今天維持對世越號(Sewol)營運公司執行長判處的過失殺人罪與侵占罪,但將他全部刑期從10年減至7年。

光州高等法院同意下級法院的判決,判定金漢錫(Kim Han-Sik,音譯)讓世越號例行性超載,並為了增加載客量而允許非法翻修渡輪。

世越號去年4月傾覆沉沒,奪走304條人命,死者多為參加校外旅行的高中生。

光州高等法院維持其他5名清海鎮海運公司(Chonghaejin Marine Co.)主管的刑期和緩刑,1人獲得減刑。

判決出爐前,金漢錫懇請法院重新考慮過失殺人罪指控,堅稱他只不過是個領薪水討口飯吃的員工,並形容清海鎮海運公司所有人俞炳彥(Yoo Byung-Eun)深度參與公司營運。

不過,法院駁回他的主張,裁定金漢錫必須與其他公司幹部和世越號船員「分擔共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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