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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北市警察涉入股地下錢莊強奪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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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5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綜合報導)臺灣新北市官警涉嫌集體包庇地下錢莊,並以人頭投資入股,地下錢莊對不還錢的被害人,就逼迫對方把房子過戶給他們,獲利約新臺幣(以下同)1千萬元( 約美金328 ,095元)以上。

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處偵辦新北市官警涉嫌集體包庇地下錢莊案,25日以涉嫌重利、貪瀆等罪嫌,搜索新北市刑大、海山警分局等10處所,查扣銀行存摺等證物,並約談相關涉案人員。

檢方指,法務部調查局桃園市調查處,於民國103(2014)年間,接獲線報指稱,蘇姓男子於98(2009)年間,在新北市蘆洲警分局五工派出所旁,成立一家代書事務所,及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從事重利放款業務。

檢方說,業者利用房屋土地買賣,及銀行貸款的專業,趁借款人亟需用之際,詐騙借款人,簽立過戶同意書、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申請書,並且利用到手的相關資料,設局將借款人名下的房產,過戶給自己。

檢方指,當時擔任蘆洲警分局偵查隊隊長、現任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的張姓技正、時任五工派出所所長,現任海山警分局張姓警備隊長、現任海山警分局文聖派出所張姓所長,及蘆洲派出所呂姓所長等官警,涉嫌包庇。

檢調表示,涉案官警明知業者經營地下錢莊,卻不取締,甚至還以因為重利放款獲利豐厚,竟然由官警集體以人頭名義入股,共牟暴利。檢警初步調查,涉案官警提供人頭給蘇男,並且共同分工設局,掠奪借款人名下所有房產,然後,由地下錢莊業者,按月將高額現金,賄賂4名高階警官,初步獲利1,000萬元以上。

新北市警局表示,市刑大張姓技正涉入借貸債務糾紛案件,若遭裁定羈押,將依貪汙治罪條例停職、調整職務,若裁定交保,將調整為非主管職務。新北市警察局長胡木源表示,將全面清查員警投資行為,瞭解有無涉及不法,以端正警察風紀。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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