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憲法中心舉辦「宗教自由」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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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5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良克霖費城報導】為迎接「世界家庭大會」、羅馬教皇方濟各和西藏精神領袖達賴喇嘛來費城,位於費城的國家憲法中心(the National Constitution Center)將舉辦一個新展覽,名叫「宗教自由與美國的立國之本」(Religious Liberty and the Founding of America)。展覽將於8月21日揭幕,至明年1月3日結束。期間將展出20件美國早期的文獻,它們揭示了在美國獨立年代期間宗教在民眾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及宗教自由如何在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成為被保障的權利。

國家憲法中心總裁Jeffrey Rosen說,該展覽將激勵和教育參觀者,使他們更深入地瞭解「憲法是如何保護宗教自由–這個我們不可被剝奪的權利」。

展出的文獻將包括如下3個專題:「美國殖民時期的宗教自由」,「憲法中的宗教自由」,「宗教自由的遺產」。

在「宗教自由的遺產」專題中,有華盛頓在1789年頒布的第一個感恩節公告,其中寫道:「承認全能上帝的旨意是所有國家的責任。」 該專題中還有華盛頓在1790年寫給羅馬天主教和猶太教團體的信,信中他接受了他們對他的就職祝賀。還有托馬斯•傑斐遜在1802年寫給康涅狄格州浸信會的一封信,信中他說憲法第一修正案構建了「政教分離的牆」。

在「美國殖民時期的宗教自由」專題中,有本杰明•富蘭克林在1741年著的「賓夕法尼亞憲章特權」(Pennsylvania』s Charter of Privileges),其中強調了對宗教的寬容。還有1785年的「弗吉尼亞公共法案和條例彙集」(A Collection of Public Acts and Ordinances from Virginia),其中的「人權宣言」(Declaration of Rights)影響了傑斐遜後來撰寫的「獨立宣言」(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及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於1776年起草的「權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此外還有1786年通過的「為建立宗教自由的弗吉尼亞法案」(Virginia』s Act for Establishing Religious Freedom),此為傑斐遜起草,其中寫道:「所有人可以自由信仰……有對宗教事務表達他們觀點的自由。」

在「憲法中的宗教自由」專題中展出有報紙的文章,包括詹姆斯•麥迪遜在眾議院的演講,提出憲法的19個修正案。

責任編輯: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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