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5年09月10日訊】中共江蘇沭陽縣法院創新規矩,要求律師及當事人在庭審前宣讀誓詞,包括「如作不實陳述,靈魂深處將日夜不安」等內容。新規實施半年來,法院及律師對此各持己見。
據《法制晚報》報導,誓詞由沭陽法院院長首創,已實行半年。
誓詞全文如下:「以我的人格及良知擔保,對法庭如實陳述,據實回答,如作不實陳述,違背良心和做人良知,靈魂深處將日夜不安,內心飽受折磨和煎熬,不但要受到法律制裁,被貼上恥辱標籤,受到道德譴責。」
對此,有律師對誓詞的內容頗有微詞,指宣讀誓詞尚能接受,但要求律師發誓並沒有法律依據;也有北京律師說,誓詞帶有詛咒性質,聽起來不倫不類。
中共沭陽法院研究室謝主任則稱,誓詞借鑒英美及香港法庭經驗,已經實行半年,效果很好,遣詞用句並無不妥之處。「有一個當事人宣讀完誓詞後,要求他簽字按手印,告知他說謊要承擔法律責任,他就承認自己說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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