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參與制定行政訴訟法的學者曝相關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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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特約記者張天宇採訪報導)近日有媒體曝光,上海市政府在2015年一年中被告242起,零敗訴,引起外界嘩然。旅居美國的中國著名法學家、前中國行政法學會副會長程幹遠披露了自己當年參與制定的這部行政訴訟法以及該法出台的背景,明確表示這部行政訴訟法先天不足,且在黨大於法的情況下,立法結果顯示副作用很大,導致人們對行政訴訟法失去信任,訪民也因此大量增加。民告官勝訴僅出現在鄉鎮一級,再往上基本不可能勝訴。大陸不能實施憲政民主,行政訴訟法就只能是虛設。

行政訟法出台跟89「六四」有關

程幹遠先生介紹,民告官的行政訴訟法去年已經做了一次大的修改,現在公布的是修改版了。原先是二十多年前,89六四時期前制定的,經過25年後,從新做了修改。

當時制定時爭議很大,有不同的觀點,有的人認為中國還沒有具備行政訴訟法的條件,時機沒到,有的認為有總比沒有好。

他表示,出台這部行政訴訟法背景是跟89六四有關:「當時民怨很大,老百姓對政府的腐敗和不法行為意見很大,他們(中共當局)想通過這個立法緩解矛盾。實際上這個立法結果,由於認識不一致,不是一個正確的指導思想,因此立法出來沒有很好的效果,副作用很大。」

1989年4月中共人大召開會議通過行政訴訟法,並宣布1990年10月1日開始實行。

他認為,世界上各個國家的行政訴訟法都是要保護人民權益的,但大陸不是,他曾經在《黃花崗》雜誌上發表過一篇文章《中國不實行憲政民主,行政訴訟法形同虛設》,作了詳細解讀。

文章中表示,就在行政訴訟法出台不久,北京天安門爆發了大規模的學生和民主運動,六四的槍聲使形式急轉直下,愛國學生被鎮壓,黨內改革派被清除。這部行政訴訟法在槍林彈雨中上路,這樣的危情的開局可能預示它的命運凶多吉少。

「中共立法比1914年袁世凱時立法更倒退」

他認為在中共之前中國就有行政訴訟法了,1914年袁世凱大總統親自簽發的,這段歷史很多人一無所知,包括法律界的人都不了解這段背景。

他介紹:「當時袁世凱當大總統不久,他就簽署了這個行政訴訟法,一直有,抗戰前夕,經過比較大的修改。當時立法很明確,就是要保護民眾權益。而中共搞這部法,第一條就寫了,為了便於法院審理案件,比袁世凱搞的立法還要更倒退了。」

他表示,很希望中國的法學界、大學生知道當年的這段歷史,這很重要。不然,好像中國社會以前沒有民告官的,只有封建社會,要被打屁股之後才能告。

立法25年受理161萬件 僅8萬行政機關敗訴

他介紹,在修改行政訴訟法時,中共人大2014年有一個總結稱,立法25年來,大陸全國一共受理了161萬件案件。政府敗訴只有8萬件,占總案件數的5%。他質問說:「中共政府95%都是嚴格執法,按程序按法律來做的嗎?根本就不可能。大部分敗訴,都是鄉鎮、基層的行為,高層的敗訴根本沒有,但這跟中國實際情況不符合,中共政府違法的情況相當嚴重,這樣一來,造成民眾不相信法院,上訪人數大量增加,這個跟行政訴訟制度虛設很有關係。因為大家去告官發現沒有用。因此國內有一個說法:『要是你活得不耐煩,你就去法院民告官』。說明民告官是打不贏的。」

他表示,上海也因此會出現民告官案件242起,勝訴率為零的情況,人們普遍認為「民告官」,有「起訴難、判決難、執行難」的三難,及「敗訴率高、撤訴率高、錯案率高」的「三高」,對行政訴訟法基本都是負面評論。

他認為,這跟大陸的體制黨政不分有很大關係,你不能告黨,但在大陸實際做決定的是黨委書記,不是市長,市長是二把手,因此社會上有一種說法「一把手是真理,二把手是助理」。而且大陸官商勾結,因此行政訴訟法對老百姓來講沒有好處,而且對百姓而言失去信用了。

他認為,最近對行政訴訟法進行修修補補,上海還搞試點,但只是表面上的修改,對行政訴訟法本質上沒有任何改變,因為制度的本身沒有解決,制度的立法指導思想沒有改變,所以他呼籲,中國必須首先執行憲政改革,結束一黨專政、黨大於法的現狀,不然行政訴訟法就只能是虛設。#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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