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首虎」奚曉明、谷春立受賄被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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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0月18日訊】中共最高檢察院網站10月18日發布消息稱,近日,天津市、黑龍江省檢察機關,對中共前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受賄案、前吉林省副省長谷春立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兩高首虎 奚曉明受賄案

中共前最高法院副院長奚曉明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審查起訴。近日,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奚曉明利用擔任最高法院經濟審判庭副庭長、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副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它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奚曉明於2015年7月12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宣布落馬,成為中共「十八大」後兩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首虎」。他自2004年6月起擔任最高法院副院長,直至被抓共11年。據報,就在對奚曉明實施調查的當天,辦案人員在奚眾家中抄出3億現金,奚眾被當場帶走審查,而奚曉明的妻子吳建偉也在近期被帶走調查。

海外媒體曾披露,奚曉明之子奚眾利用奚曉明在中共最高法院的權勢,在深圳開辦律師事務所,大量接手特大經濟糾紛案件和其它案件,收取巨額代理費用,然後通過奚曉明或明或暗地打招呼、暗示或影響,干預省、地、市三級法院的審判,使得本不可能勝訴的案件如願判決。

據早前報導,奚曉明與山西黑老大張新明勾結,在山西無惡不作,收受髒錢,作風腐敗。張新明與周永康之子周濱也有利益瓜葛。2015年8月張新明被帶走調查,引發山西官場地震不斷。

奚曉明的落馬,牽出了中共前最高法院院長王勝俊。王勝俊是政法委書記羅干、周永康的「秘書」,曾任政法委秘書長;2008年3月到2013年3月,王被江派人馬安排為最高法院院長。期間,王曾積極配合周永康殘酷迫害法輪功,通過造假等手段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刑;同時,王勝俊還配合周永康,加大對民運人士、維權人士等的非法判刑;使得法院判決更為無法無天,王勝俊也被稱為「大法盲」。王勝俊因追隨江澤民的迫害政策,被「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吉林首虎 谷春立受賄案

前吉林省副省長谷春立涉嫌受賄一案,由最高檢察院指定黑龍江省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哈爾濱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哈爾濱市檢察院已向哈爾濱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谷春立利用擔任中共遼寧省瀋陽市鐵西區區委書記、區長、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鞍山市市長、中共鞍山市委書記、吉林省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它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015年8月1日,谷春立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他是「十八大」後吉林省首個落馬的副部級高官。

公開資料顯示,谷春立是1957年出生,遼寧錦州人,長期在遼寧省任職,曾任瀋陽市經貿委主任、瀋陽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主任等職務。2013年1月,谷春立出任吉林省副省長。

谷春立在3年前因兩起重大事故被記過處分,2013年3月29日吉林的吉煤集團八寶煤業公司瓦斯爆炸事故,當時事故造成36人遇難,但事故方瞞報稱28人遇難;同年6月3日,位於吉林省長春市的吉林寶源豐禽業有限公司重大火災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1.82億元。

2006年至2013年,谷春立先後任遼寧省鞍山市長和市委書記,因其強行推行拆遷改造,引起很大民怨,被鞍山市民稱為「谷大扒」。

吉林是江派常委張德江的老巢,也是江澤民發跡地一汽集團所在地。習近平上台後,「吉林幫」有多名成員被查處,其中包括中共前軍委副主席徐才厚和前政協副主席蘇榮。有分析稱,此次吉林省副省長被抓,預示張德江處境不妙。

另外,吉林省一直是整個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省份之一。據明慧網統計,2015年上半年累計有3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最嚴重的省市是:遼寧省7人,排名第一;吉林省6人,排名第二。

有分析認為,此次吉林「首虎」谷春立落馬或有「特殊意義」,表明習近平當局反腐「打虎」運動延燒到江派重地吉林。

責任編輯:尤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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