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考慮推行「沒屍體、沒假釋」法案

【大紀元2016年10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新州政府正在考慮通過一項新法,即已經被定罪的殺人犯如果拒絕供出受害者屍體的下落,將不能獲得假釋。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繼去年南澳實行了類似的立法後,新州也在考慮這一立法。副州長格蘭特(Troy Grant)稱如果實行這項法律,將讓受害人的家屬有一個了斷。

「不能埋葬自己所愛之人、不知所愛之人是如何以及在何地、以這樣一種一種最可怕的方式失去生命的家屬通常感到非常地悲傷。」

「這個問題已經在全澳範圍內提出和進行了討論,以給予受害者的家人一定程度的安慰和對事情的了結,」 格蘭特說,「那些罪犯並沒有為他們的行為負上全責,而受害者的家人們通常終生都被這些懸而未決的問題困擾著。」

去年,南澳是第一個通過「沒屍體、沒假釋」法案的州。其它州政府也面臨一些壓力,要求他們也效仿南澳的做法。但是法律界人士對這一問題的看法也有分歧。

法律界意見的分歧

北領地的刑事律師協會(Criminal Lawyers Association)的主席Russell Goldflam認為這一法案會導致不好的效果。

Goldflam說:「這個可能導致嚴重不公正的法案沒有通過立法的必要。」

他舉了一個法律可能導致反效果的例子。1980年, Lindy Chamberlain-Creighton被誤判謀殺了自己還在襁褓中的女兒,她被判終身監禁。Goldflam表示,即便在被定罪的殺人犯被關了20年後,可能仍得不到假釋機會,也不會讓失去親人的家人感到安慰。

Goldflam說:「這樣的法律只是政府在條件反射下做出的反應,他們只是想展示他們對罪行的強勢手段,這樣會有更多的人會傾向於給他們投票。」

罪行受害者援助聯盟(VCAL)副主席布朗(Howard Brown)已經在推動這個「沒屍體、沒假釋」法案有一段時間了。

布朗表示,這個法案對於那些被誤判的案子的確有起負面效果的可能,但是他同時也很有「信心」這個法案不會有不利的影響,因為澳洲的司法系統「非常出色」。

格蘭特表示,如果這個法案得到通過,對於該法案的憂慮之處會得到謹慎的權衡。

「內閣需要像司法系統那樣謹慎的考慮這個法案,」格蘭特說,「制定這個法律會把各方面的因素考慮在內。但是我優先考慮的是受害者家庭的利益,如果新州可以實施(使他們受益)的機制,我想我們會極力爭取的。」

責任編輯:簡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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