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銘:你們不是人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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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1月19日訊】據明慧網消息,二零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下午,山東濟寧大法弟子楊曉琴被濟寧任城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並勒索罰金三萬元。宣判後,家屬表示強烈不滿。楊曉琴質問:你們不是人民的法官,當庭表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

進入2016年以來,中共法院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決的案例越來越多,法院已經淪陷為枉法判決、肆意踐踏憲法和法律的黑社會衙門。據明慧網最近報道,二零一六年九至十月份明慧網報道的被中共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共258人,從二零一六年一月之十月,明慧網報道的被中共判刑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累計961人。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來自2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其中,被非法判刑人數最多的省份為:山東44人,遼寧36人,黑龍江20人。

下面我們看看法院是如何枉法判決、肆意踐踏憲法和法律的:案例1:法官聽命政法委的命令。河南省平頂山市葉縣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趙麗亞、孫春花。律師為趙麗亞做了無罪辯護。九月七日,葉縣法院對趙麗亞非法判刑四年。律師問法官判刑依據是什麼?法官表示自己做不了主,是政法委下的命令。在中國大陸對於法輪功案,政法委、610決定判與不判,或者判多少年,這已經是個普遍現象,法院不能獨立依法行使審判權,成為名副其實的傀儡。

案例2: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上午,吉林省敦化市法院在延吉龍景法院對榆樹市法輪功學員鄧麗娟進行了非法庭審。當鄧麗娟問:「我的律師來了嗎?」

審判員王翠玲謊稱:「律師不給你辯護了。」之前為此事家屬曾找法官理論,「我們花那麼多錢請的律師,為何不允許辯護?」法官說:「這是610的決定,我們也沒辦法。」

家屬找到敦化市610的人,他們說「這是吉林省政法委610的決定,不允許北京律師介入。」

 

案例3:高密市610辦公室勾結高密市法院,暗箱操作,非法判決,在不通知當事人家屬的情況下,秘密開庭誣陷審判,當法輪功學員單既花、張秀花的家屬為其家人聘請律師之後,他們又以「已開過庭了」為由阻止律師介入,當家屬質問高密市法院刑事庭副庭長宗明海「為什麼不通知家屬就偷著開庭」時,宗明海竟然說「就是不叫你們知道」,如此公然藐視法律,侮辱當事人。

案例4:江西省宜春市法輪功學員余武平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十日被宜春市袁州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開庭時沒有通知家屬。家屬找法院,法院說余武平是成年人,不需要通知家屬。

案例5:安徽省淮南市謝家集區法輪功學員趙淑女因訴江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非法關押在淮南市。淮南市公安局不經任何司法程序就對趙淑女非法判刑和非法關押,惡警還勒索趙淑女的兒子,聲稱要想讓公安局放人,必須交十五萬元贖金,否則就不放人,關五年。趙淑女的兒子目前已準備聘請律師。

案例6: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九日下午,吉林市豐滿區法院,在沒通知律師、也沒通知家屬的情況下偷偷庭審二十八歲的女青年劉聖操,非法量刑五至七年。劉聖操在法庭抗議說:我有律師,所有的指證就是不屬實。

整個庭審時間就三十分鐘。結束後,劉聖操聽到陪審人員私下議論說:「人家有律師,為什麼不通知律師?」法官郭芮說:「是北京律師,不能通知」,滿不在乎的踐踏法律。

第二天(二十三日),北京律師到看守所會見劉聖操得知,劉聖操已被非法開庭。

期間豐滿檢察院撒謊,阻止律師閱卷、公安局做假證誣陷。

人民法院本應是為人民主持公道的審判機關,現在卻已經淪陷為枉法判決、肆意踐踏憲法和法律的黑社會衙門。看看這些在法庭上肆意而為、無法無天的人民法官,在他們身上還有多少能為人民做主的影子?他們的所作所為與依法治國的要求差距何等之大!

可是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十七年來,哪件誣判法輪功學員的冤案不是這樣形成的?法輪功學員楊曉琴當庭質問:你們不是人民的法官!反映了正義的呼聲。是的,這樣的法官怎配「人民」二字呢?他們是法官隊伍中的「流氓」和敗類,玷污了「人民法官」的神聖稱號!要想真正實現依法治國,把法院引入維護公平正義的司法軌道,就必須清除這些枉法判決、肆意踐踏憲法和法律的司法敗類!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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