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高等法院維持飛行中心反競爭裁定

----飛行中心試圖阻航空公司直接出售機票或被罰上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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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伊蓮悉尼編譯報導)澳洲高等法院近日宣布,維持澳聯邦法院關於澳洲最大旅行社飛行中心(Flight Centre)試圖從事反競爭行為的裁定,後者可能因此支付至少1100萬罰金。這或將為澳消費者創造一個信息更加充分,競爭度更高的機票市場。

據澳新社消息,ACCC之前向聯邦法院上訴,指控飛行中心試圖說服新加坡航空、馬來西亞航空和阿聯航空停止以更低廉的價格向消費者直接出售國際機票。高等法院在聽證會上被告知,該公司作為代理人代表航空公司出售國際機票,每次收取銷售佣金。

據悉,飛行中心與新加坡航空、馬來西亞航空和阿聯航空簽訂協議優先出售這些惡航空公司的機票並因此獲得額外的激勵佣金。 不過,這些航空公司有時直接向客戶出售更便宜的機票, 這導致飛行中心遇到麻煩,因為它的宣傳廣告是它的票價最低。

在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期間,飛行中心向航空公司發送了一系列電子郵件,要求他們停止以更低的價格直接提供國際機票。在與Singapore Airlines談判失敗後,Flight Centre讓工作人員停止在其網站出售該航空公司機票。

大多數高等法院法官認為,飛行中心與航空公司競爭時,試圖誘使每個航空公司不打折直接出售機票。

ACCC主席Rod Sims歡迎最高法院的決定,稱這將開創一個很好的先例,有助於保持旅遊行業的競爭力。

Sims表示:「問題的核心是飛行中心和航空公司是否是法律意義上的競爭對手。ACCC一直認為他們相互競爭向乘客出售機票。這項決定將為今後在澳洲應用競爭法的其他情況提供重要指導,代理人和他們的委託人都直接向消費者提供具有競爭性優惠產品。當企業通過在線銷售與其代理商競爭時,這可能是特別相關的。」

該案現在返回聯邦法院(Federal Court)判定罰金。 原審法官John Logan法官判處1,100萬元罰款,而ACCC的Sims認為該數額還不夠。

聯邦法院最初作出了有利於ACCC的判定,但在飛行中心上訴後改為裁定該中心沒有與出售機票的航空公司競爭。ACCC隨後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ACCC和飛行中心在2005年曾經有過交鋒,當時該公司被迫撤掉其「最低機票保證」的廣告詞,並發布廣告告知公眾。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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