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設套對抗習改革 習兩招壓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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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謝東延報導)在「習核心」確立後,習江鬥勝負之勢已經分明。不過,公安系統是習近平尚未深度清洗的系統之一,在司法改革中公安部中的江派勢力多次暗中設套與習近平對抗。習近平一方面設立國安委收權,另一方面建立監察委,對公權力進行監察。

接上文:公安部設套對抗習改革 習近平兩招壓制(上)

國安、公安系統尚未深度清洗

習近平上台後,馬上對政法系統進行清洗。首先是政法委降級不入常,抓捕了一批政法委系的官員,僅官方公布落馬的副部級及以上現任或曾任政法系統和國安系統官員至少有16人。

另外,官方公布免職的有3人,其中有北京安全局局長梁克、內蒙古國家安全廳廳長傅益生、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

有傳聞說,梁克、傅益生不只是被免職,而是被調查。目前,北京安全局局長已由李東接替,內蒙古國家安全廳廳長則空缺。國家安全部部長一職,則由中紀委副書記、前四川省國家安全廳廳長陳文清出任。

政法系統副部級及以上落馬官員
序號 落馬時間 職務 姓名
1 2013.12.20 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 李東生
2 2014.07.20 天津市政協副主席、公安局局長 武長順
3 2014.07.29 中央政法委書記 周永康
4 2014.09.21 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前公安廳廳長 秦玉海
5 2014.11.28 廣東省政協主席、前廣東省政法委書記 朱明國
6 2015.01.16 國家安全部副部長 馬建
7 2015.03.25 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前公安廳廳長 趙黎平
8 2015.06.26 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前國家安全廳廳長 樂大克
9 2015.07.12 最高法院副院長 奚曉明
10 2015.07.24 河北省省委書記、前中央政法委秘書長 周本順
11 2016.04.06 遼寧省政法委書記 蘇宏章
12 2016.04.16 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前公安部26局局長 張越
13 2016.08.22 天津市副市長、前政法委副書記 尹海林
14 2016.10.12 雲南省政法委書記、前雲南省公安廳廳長 孟蘇鐵
15 2016.11.11 河南省政法委書記 吳天君
16 2016.12.16 中共司法部政治部主任 盧恩光
國安系統副部級及以上免職官員
序號 落馬時間 職務 姓名
1 2014.02.21 北京市國安局局長 梁克
2 2015.10 內蒙古國家安全廳廳長 傅益生
3 2016.11.07 國家安全部部長 耿惠昌

從官員落馬和免職的時間點看,2015年前查處了5名官員,除李東生是現任的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外,其餘4個都是退休、臨近退休調任政協或人大閒職的官員。免職的則是助周永康對中共高層進行監聽的北京安全局局長梁克。

2015年,習近平政府清洗的力度比兩年加大。被拿下的5名官員中,有2人在國安系統,有3名是現任要職的官員,更有3人是在股災時被查處的。10月,內蒙古國家安全廳廳長傅益生被免職,有傳聞說傅是被中紀委帶走調查。

2016年,有6名官員落馬,1名官員被免職。只有天津市副市長尹海林不是現任政法官員外,其餘都是現任官員,更有4人是現任的政法委書記。

雖然習近平查處的力度也不弱,但是從31省的公安廳長、國家安全廳廳長的人事看,習近平對國安系統、公安系統尚未算深度清洗,在位的公安廳廳長、國家安全廳廳長還有很多屬江派官員。

大紀元記者經過梳理發現,31省公安廳長在過去4年中已更換了24省,其中,河南、寧夏、貴州更換了2次。

2012年中共「十八大」前,有重慶、海南、山西、內蒙古、湖北、陝西6省的公安廳長在當年卡位入職,新疆公安廳廳長則在2009年9月就入職至今,這7省公安廳廳長都有長期在公安工作的經歷,全部是在江派控制政法委、公安部期間升遷。

從2013年到2014年,有10省的公安廳廳長人事變動,其中上海、江蘇、遼寧、廣東、西藏、河北、江西、天津7個省(市)的公安廳長屬江派官員,只有福建、甘肅、安徽3省的公安廳長的派別色彩不濃。

從2015年至今,習近平的權力越來越穩固的期間,共有13省公安廳長被替換。

其中,北京公安局局長王小洪與習近平在福建任職時有交集,是習的親信,2013年8月調任河南省公安廳廳長,3個月後因端掉鄭州「皇家一號」夜總會而名噪一時,2015年3月,再上調北京。

雲南、浙江2省的公安廳廳長,原是國務院的技術官僚,後來轉到地方從政,調任公安廳長前,從來沒有在公安系統工作的經歷。

寧夏、貴州2省的公安廳廳長,之前同樣沒有公安工作經歷,不過其升官軌跡有一些江派官員色彩,但是並不突出。

河南、黑龍江2省的公安廳廳長,是長期在公安部任職的技術官僚,習近平上台後才調地方任公安廳。

四川、山東2省的公安廳廳長,也是有在公安工作的經歷,有一些江派的色彩,同樣是不突出。

湖南、吉林、廣西、青海4省的公安廳廳長,則明顯有江派官員升遷的特徵。

也就是說,31省公安廳長中,至少有19人屬江派官員,有7人派別不明顯,4人是技術官僚,只有1人能確定是習的親信。

31省國家安全廳長、公安廳長人事
省份 國家安全廳長 公安廳長
序號 省區市 姓名 入職時間 姓名 入職時間
1 重慶 王勇 2006.11 何挺 2012.03
2 陝西 郭明 2010.01 杜航偉 2012.09
3 安徽 林樂 2010.12 李建中 2013.08
4 湖南 楊光榮 2012.09 黃關春 2015.07
5 甘肅 張峰 2012.11 馬世忠 2013.09
6 西藏 甘光旭 2013.01 劉江 2013.07
7 雲南 王銀鋒 2013.01 張太原 2015.02
8 四川 趙堅 2013.01 鄧勇 2015.05
9 廣西 譚軍 2013.02 胡焯 2015.08
10 遼寧 韋春江 2013.03 王大偉 2013.04
11 河北 董經緯 2013.03 董仚生 2013.09
12 吉林 曲慶江 2013.03 胡家福 2015.08
13 福建 蔣少雲 2013.04 王惠敏 2013.07
14 江西 張愛華 2013.04 鄭為文 2013.09
15 北京 李東 2014.02 王小洪 2015.03
16 江蘇 劉暘 2014.07 王立科 2013.03
17 寧夏 冀曉軍 2014.07 許爾鋒 2016.01
18 天津 張宇 2014.11 趙飛 2014.07
19 海南 陳海軍 2015.03 李富林 2012.06
20 河南 張玉生 2015.03 許甘露 2015.07
21 上海 董衛民 2015.04 白少康 2013.03
22 新疆 空缺 2015.05 朱昌傑 2009.09
23 貴州 孟建華 2015.05 郭瑞民 2016.06
24 山東 姜聯軍 2015.05 孫立成 2016.07
25 黑龍江 陳東輝 2015.06 畢寶文 2016.05
26 山西 王秀文 2015.07 劉傑 2012.07
27 內蒙古 空缺 2015.10 馬明 2012.07
28 湖北 張其寬 2016.01 曾欣 2012.09
29 青海 王正升 2016.01 王正升 2016.01
30 浙江  黃寶坤 2016.07 徐加愛 2016.01
31 廣東 周穎石 2016.09 李春生 2013.05
入職時間色塊標識說明
2013年前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官員派系顏色標識說明
江派官員 派系不清 技術官僚 習親信

至於中共國家安全廳廳長的信息,由於涉及安全問題,他們的個人資訊甚少公開。根據僅有的一點公開信息,大紀元記者進行梳理後發現,習近平執政4年期間,31省的國家安全廳廳長僅有5省沒有人事變動,目前有2省出缺。

從人事變動的時間看,任期最長的是重慶的國家安全局局長王勇,從2006年11月入職至今沒有變動過。其最新的一次公開露面報導是2016年9月29日,王勇與重慶長壽區區長進行工作交流。

陝西、安徽2省的國家安全廳廳長是2010年入職,湖南、甘肅2省的是在2012年中共「十八大」前入職。

西藏、雲南、四川、廣西、遼寧、河北、吉林、福建、江西9省的國家安全廳廳長是在2013年中共「兩會」前後換屆時進行人事變換。

2014年,北京、江蘇、寧夏、天津4省(市)的國家安全廳(局)廳(局)長出現人事變動。

2015至2016年,海南、河南、上海、貴州、山東、黑龍江、山西、湖北、青海、浙江、廣東共有11省的國家安全廳廳長履新;新疆、內蒙古2省的國家安全廳廳長被免職出缺,其中新疆國家安全廳廳長鄧勇調四川省出任省公安廳廳長,而內蒙古國家安全廳廳長傅益生被傳在北京開會時接受調查。

大紀元記者發現,出現過人事變動的24省的國家安全廳廳長中,河北省董經緯、寧夏自治區冀曉軍都是本土派官員,出任本省國家安全廳廳長前從未有公安和國安的工作經歷,不過也不排除兩人是長期潛伏在官場中的國安人員。

值得注意的是浙江國家安全廳廳長黃寶坤,其長期在浙江地方從事公安工作,在習近平主政時期曾任東陽市和義烏市公安局局長,屬浙江系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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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6年12月16日18:00,至少有319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和家屬被約談、傳喚、限制出境、軟禁、監視居住、逮捕、強迫失蹤。(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公安部設局搞事對抗有前科

大紀元記者還發現,公安部對抗習近平早有前科,而且時間點也是發生在習江鬥最激烈之際。

2015年7月1日,習近平政府通過了《國家安全法》。7月9日開始,公安部在全國部署大規模的抓捕維權律師和維權人士,其中有不少是替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訴的維權律師。外界普遍將公安部的行動和《國家安全法》的通過聯繫起來。

這個時間正值中國A股爆發股災,習近平政府正準備組織救市的重要時機。

倫國智表示,在那時期,有數萬人進行訴江,周永康被判無期徒刑、大股災恐慌、周本順準備拋出「政治核彈」等等都交織在一起,國際社會對大規模抓捕維權律師的譴責都給習近平政府巨大壓力。之後,又是北戴河會議和天津發生特大爆炸,習近平只要一不小心就隨時被江派借機拉下台或暗殺掉。

據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的官網消息,公安部製造的這起人權災難截至2016年12月16日18:00,至少有319名律師、律所人員、人權捍衛者和家屬被約談、傳喚、限制出境、軟禁、監視居住、逮捕、強迫失蹤。

值得關注的是,絕大部分被批捕的709維權律師、維權人士都關押在天津,今年8月初有4人在天津開庭定罪,分別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或「顛覆國家政權罪」判有期徒刑3至7年半,兩人是緩刑。

再有,上個月維權律師江天勇在湖南與709案被抓捕的維權律師謝陽的家屬見面後,乘火車返回北京時失蹤。直至12月16日,官方才承認對江天勇進行刑拘。

江天勇失蹤事件,又再次引起外界的高度關注。

倫國智表示,公安秘密抓捕江天勇到公開其處境,時間點正好是平反聶樹斌案的前後,這對習近平政府平反冤假錯案起著負面的抵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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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維權律師江天勇在湖南與709案被抓捕的維權律師謝陽的家屬見面後,乘火車返回北京時失蹤。直至12月16日,官方才承認對江天勇進行刑拘。(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政治系統官員落馬 冤案才昭雪

一名大陸不願具名的維權律師表示,大陸的冤假錯案非常多,能平反的只是冰山一角,河北的聶樹斌案、內蒙古的呼格吉勒圖案早在2005年就出現了重大的反證,真凶自己承認罪行,而且還有體制內的人幫助,即使這樣也爭取了10年才能平反。

大紀元記者發現,聶樹斌案和呼格吉勒圖案能平反,這跟兩地涉案的政法系統官員落馬或失勢有關。

1995年,河北的聶樹斌被執行死刑時,下令「要殺,而且快殺」的是河北政法委書記許永躍,1998年許升任為國家安全部部長。

許永躍的副手國家安全部副部長馬建與河北省政法委書記張越是同盟,張越曾親自成立專案組阻止聶樹斌案翻案。

之前,河北省的省委書記是周本順,其曾任中央政法委秘書長長達7年,是中央政法委周永康的大秘。

這些政法官員均是江派官員,除許永躍被限制活動範圍,不允許出京外,其餘人等均已落馬,最後落馬的是在今年4月16日落馬的張越。也就是說,聶樹斌的平反得益於習近平對江派的打擊。

另一起冤案,內蒙古的呼格吉勒圖案的真凶也是在2005年出現,卻直至2014年12月15日,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才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2005年,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廳長是剛上任的趙黎平,2012年7月趙才調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副主席。2015年3月因殺人而被捕,2016年11月11日被判死刑。呼格案專案組長馮志明是直至2014年底才因涉嫌職務犯罪被調查。

由此可見,習近平政府推動的司法改革,平反冤假錯案阻力重重。

Police stand guard outside the Beijing City High Court where the result of an appeal by Chinese journalist Gao Yu was announced in Beijing on November 26, 2015. A Chinese court on November 26 reduced the seven-year jail sentence given to a 71-year-old Chinese journalist convicted of leaking state secrets by two years, her lawyer said after an appeal in a case condemned by free speech advocates worldwide. AFP PHOTO / GREG BAKER / AFP / GREG BAKER (Photo credit should read GREG BAKER/AFP/Getty Images)
公安系統是習近平尚未深度清洗的系統之一,在司法改革中公安部多次暗中設套與習近平的依憲治國對抗。習近平一方面設立國安委收權,另一方面建立監察委,對公權力進行監察。 圖為,2015年11月26日,北京警察封鎖馬路阻止民眾旁聽高喻案庭審。(GREG BAKER/AFP/Getty Images)

局勢敏感時期 多涉法輪功問題 天津是焦點

公安除抓捕維權律師外,在這些關鍵時間點,也組織大規模抓捕法輪功的行動。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2016年12月7日、8日,天津國保和各區派出所警察幾乎是在同一時間綁架多名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有將近20人被綁架。

去年,天津在習江鬥的敏感時期,天津也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詳見:張高麗作亂天津 指使抓捕法輪功學員(下)

天津一直是江派勢力範圍,江派常委張高麗曾在天津主政。1999年4月25日,上萬名法輪功學員在北京和平上訪,天津抓人事件正是導火索。

據大紀元記者觀察,迫害法輪功嚴重的地方,多是江派官員把持的地方。但是隨著法輪功學員講真相的深入,多地出現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現象,顯示江澤民制定的迫害政策出現鬆動。

中國大陸部分地區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地方 時間 姓名 處理
山西侯馬市 2016.03 李美玲 法院不管,檢察院退卷,公安局放人
河北張家口 2016.03 楊建平 檢察院免予起訴,獲釋回家
遼寧昌圖縣 2016.08 劉亞民
孫洪兵
檢察院聽法輪功真相,不予批捕
江蘇江陰市 2016.09 顧榮峰 檢察院不予批捕,公安局放人
北京延慶 2016.09 秦守榮 檢察院決定不起訴
遼寧葫蘆島市綏中縣 2016.10 劉巍 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無條件放人
黑龍江齊齊哈爾 2016.11 屈樹榮 公訴人承認迫害法輪功證據非法,法院撤訴,檢察院退案
山西運城垣曲縣 2016.12 孟麗霞 縣檢察院不予批捕,公安放人

其實,今年,習近平政府已有系列的糾正冤假錯案的動作。最為讓人關注的是7月18日、20日,在吉林長春召開了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和全國檢察工作會議,會議上都提到要糾正歷史冤假錯案。

長春是法輪功的發源地,而中共迫害法輪功是當今中國最大的冤假錯案。

習近平當局糾正冤假錯案的講話
7月18日 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在法輪功發源地長春召開,提出完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會上強調,「要求要建立健全防範冤假錯案機制,針對歷史上的冤假錯案,在依法糾正的同時,要從制度上反思原因,避免重蹈覆轍。」
7月20日 全國高級法院院長座談會在北京舉行。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會上強調,要推進法院司法體制改革。稱以司法責任制為核心的改革試點有序推進,誰辦案誰負責的新型審判權力運行機制初步形成。
全國檢察工作會議在法輪功發源地長春召開。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在會上表示,完善檢察監督體系;加強對執法司法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及背後職務犯罪的監督;重點監督糾正有案不立等問題;要完善集信訪、舉報、糾錯、賠償、救助於一體的控告申訴檢察工作機制;健全和落實檢察環節有效防範、及時糾正冤錯案件機制。
7月22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十六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關於建立法官、檢察官懲戒制度的意見(試行)》、《關於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改革試點方案》、《關於各地區各部門開展改革督察情況的報告》等6個改革試點方案和指導意見。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目前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並沒有停止,今年11月中國大陸至少有998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其中756人被非法抓捕(已釋放316人),其中有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遍及中國大陸2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

不過,據明慧的統計數據,從7月到10月,中共綁架法輪功學員的人次逐月遞減,11月有回升,但是其迫害的殘忍和邪惡程度已經大大削弱。

Security personnel walk down the steps of the Great Hall of the People in Beijing on November 7, 2016. China effectively barred two elected pro-independence lawmakers from Hong Kong's legislature on November 7 after they deliberately misread their oaths, saying that they could not be sworn in again. An oath that did not conform to Hong Kong's law "should be determined to be invalid, and cannot be retaken", the Communist-controlled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in Beijing said in a rare interpretation of the semi-autonomous city's constitution. / AFP / GREG BAKER (Photo credit should read GREG BAKER/AFP/Getty Images)
12月19日至25日,中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審議包括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在內一批議案。圖為,北京人民大會堂外景。 (GREG BAKER/AFP/Getty Images)

習近平推進監察委改革 

雖然,習近平對公安系統未進行深度清洗,但並不是沒有動作。今年11月7日,習近平政府推出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就是要對所有的公權力進行監察。

12月19日至25日,中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審議包括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草案的議案在內一批議案。

據草案的規定,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當地省(市)人大產生,其組成結構是試點地區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將抽掉檢察院1/3的人馬,擁有監督、調查、處置三權。然後監察委員會與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由紀委領導,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這樣紀委的權力進一步擴張,由針對黨內,擴展到針對黨外。

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監察體制改革試點草案後,3個試點的檢察機關反貪等部門就會進行轉隸任務。

目前,北京、山西、浙江三地的改革試點工作小組已陸續召開過多次的會議,三地的「一把手」親自上陣督戰,表態要全力完成轉隸任務。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在11月7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發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後正式公開啟動。

隨後,王岐山分別於11月17日、21日、25日在山西、浙江、北京三地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進行調研和召開座談會。

11月24日,全國首家派駐公安辦案管理中心檢察室在北京市海淀區公安分局辦案管理中心成立。官方解釋說,檢察室主要承擔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以及應公安機關請求,提前介入重大、疑難、複雜案件等職責。

倫國智分析認為,檢察室是由檢察院派駐的,監察委成立後,檢察院中的監察力量全部轉隸監察委,監察委與紀委合署辦公,由紀委領導,這等於紀委對公安進行監察。目前,法院、檢察院、紀委已實行垂直管理,省紀委的上級其實是中紀委。#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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