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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避讓」法都不懂?2016年安省逾2千司機收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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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12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因違反旨在保護緊急救援人員的「避讓」(move over)法規,2016年安省有2,250多名司機收到了告票。

據CBC報導,違反「避讓」法規的2,250多名安省司機,罰款額在400~2,000元不等,人數比2015年的2,000多人有所攀升。

省警痛苦經歷

皮拉(Daniel Pyrah)在2010年執行公務被撞後,仍在遭受創後壓力症(PTSD)的折磨,不能拎重東西。他是在安省高速路上被撞的緊急救護人員之一。

當年皮拉駕駛的警車停在407高速路近皮爾遜國際機場的路肩上,一輛時速87公里的皮卡車從後面撞上來。事故導致肇事司機頸部骨折,皮拉的脊椎關節錯位。他慶幸自己當時身系安全帶、身穿防彈衣,得以生還。自1999年以來,有五名警員因此喪生,更多警員受傷。

曾因在加拿大最繁忙的高速路上巡邏、擁有「401高速路先生」綽號的皮拉,如今只能在辦公桌前工作,但無法坐著或站立20分鐘以上。他說:「請給我們讓出一條車道,我們只想在一天工作結束時回到家,看到我們的家人。」

還有司機不知道此法規

在被警方攔截的司機中,還有司機表示不知道這一法規。按照安省在2003年引入的這一法規,當有緊急車輛停在路邊作業時,司機要減慢車速,並小心駛過。如有多條車道,司機要變換車道避讓,以盡可能保護緊急車輛工作人員的安全。

緊急車輛含警車、消防車與救護車等。兩名卡車司機於2012年在溫莎附近更換車胎時被撞死後,類似的服務車輛也被納入法規。◇

責任編輯:喬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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