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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萬:店面商仲須懂更多法令具經驗

謝平平台中
2016-03-13 19:58 中港台時間|03-13 20: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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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謝平平台灣台中報導)住商不動產中區執行協理賴萬表示,雖然同為經紀人,但店面、土地與辦公大樓的買賣涉及《民法概要》、《土地法》與相關稅法概要、不動產經紀相關法規之外的更多範圍法令,也需要豐富的買賣經驗,因此被獨立稱為「商仲」,與一般買賣住宅案件的房仲,略有不同。

以台中豪宅林立的7期為例,有許多管委會的「住戶規約」中,明定1樓不租賃予特定行業,例如:不動產業或餐飲;而幼兒園、餐飲業等的消防、逃生要求也會有所不同,看似一樣的月子中心與護理之家的「設置要點」也有所不同;專業的商仲會細讀各行業的設置要點,並了解當地行情,再給予買方建議。

此外,承租方的穩定度是專業商仲為買方考量的重點之一,大家房屋西屯逢甲店長詹豐澤舉例,若投報率高達4%,但3個月就解約,一年裡大部份時間都在找尋承租方,這也相當不划算。

在逢甲A+地段的一級戰區因炙手可熱,前往拜訪尋求開發的商仲絡繹不絕,屋主乾脆以近日行情、店面屬性、如何包裝等考題,試驗商仲的專業度,過不了關,就拿不到物件釋出的第一手消息。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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