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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國家檔案受保護 銷毀須經層層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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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07日訊】(中央社台北7日電)民眾因購買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文獻,遭憲兵隊搜查、扣押,外界質疑應銷毀的機密檔案怎麼會流出。檔管局表示,國家檔案受法規保護,必須經過層層關卡才能銷毀。

有網友7日在PTT發文分享,指出父親因購買白色恐怖時期相關文獻,遭憲兵隊搜查、扣押文件,並被偵訊質問,事件引發外界關注。

國防部稍早回應,這三份文件機密時間已經長達30年以上,2件是機密,1件是密,依規定機密文件到一定年限後即進行銷毀。該文件應該在民國84年就必須銷毀,該批文件則是列為銷毀文件之中,但可能因為在銷毀時流出。

檔管局副局長林秋燕解釋,這三份文件並非檔管局列管保存,而依照目前「檔案法」第12條,國家任何檔案要執行銷毀,一定要屆臨保存年限,並提出銷毀計畫、目錄,經過上級機關審核同意,主管機關同意後,轉送檔管局審核後,才能進行銷毀。

林秋燕指出,在檔案法施行之前,行政院也頒布「文書及檔案管理作業手冊」,雖然不用透過檔管局審核,但要主管機關首長授權同意,進行銷毀。

對於政治檔案的徵集,林秋燕說,民國89年就開始蒐集228檔案及重大政治事件資料,228事件大部分檔案已解密,也由檔案管理局保存。其他列管機密等級文件,是否進行相關解密的程序,則需要再討論。

對於檔案徵集,對政府機關的有檔案移轉、徵集的辦法規範;而民間與私人持有的政治檔案文件,則有相關辦法及要點,可透過私人捐贈,透過捐贈、受託保管、收購,讓檔管局保存。

因應政府資訊公開的趨勢,針對檔案法的部分條文進行修訂,其中,對於政治檔案的規範作調整,在開放應用上面有進一步修正,並在今年2月19日送交立法院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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