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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馬政府經貿政策 賴中強:6項錯誤或過時假設

賴中強提醒,加入亞投行不僅可能會矮化台灣主權,還會間接協助中共擴張政經影響力,且中共的人權低落行徑,更可能會惡化國際勞動與環境生態標準。(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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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對於馬政府任內所推動的ECFA、服貿、貨貿、加入亞投行等對中經貿政策,均引發社會疑慮,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表示,雖然這些爭議政策是在執行連胡公報「先經後政」的談判路徑圖,而馬政府財經官僚也一再宣稱此為台灣經濟的出路,但這個政策方向其實是建立在「6項錯誤或過時的假設基礎上。」

經民連認為馬政府的6項錯誤或過時假設,分別是「關稅是產業競爭力的關鍵因素」、「FTA覆蓋率等於零關稅率」、「中韓FTA將對台灣產業造成海嘯式衝擊」、「不加入區域貿易協定就是鎖國」、「服貿協議是台商跨入中國服務業必經之路」、「亞投行可讓台灣企業擴張市場」。

賴中強逐一解釋,「關稅是產業競爭力關鍵因素」是馬政府最常拿來說嘴的假設,但戰後幾十年來的發展,世界各國多已告別高關稅,因此相對於關稅而言,生產技術、產品品質、行銷策略、甚至匯率對產業競爭力的影響,可能都大於關稅。

他以貨貿談判中的四大產業—— 石化業為例,中國進口石化產品最高關稅9%,5大泛用塑膠大約6.5%,若考慮商品退稅因素,實質關稅更低;但在頁岩氣革命後,透過頁岩氣來產生塑膠原料乙烯的成本,遠比傳統輕油裂解生產乙烯節省50%以上的成本,因此唯有拉開與中國的相對技術領先,才是真正的生存競爭之道,而不是5%的關稅。

中韓FTA對台衝擊小於預期

賴中強接著說,第二個假設是「FTA覆蓋率等於零關稅率」,他以經濟部次長卓士昭2014年的說法為例,「韓國FTA占其貿易覆蓋率約38.93%,但台灣僅9.69%,換言之,台灣每出口100美元貨品,只有9美元可享免關稅」。

「這根本是一個謊言」,賴中強批評,因為台灣雖然與歐盟、美國、中國還沒簽訂FTA,但出口產品到這3個國家已分別有五成以上、七成、七成五以上零關稅,所以政府將FTA覆蓋率與零關稅率混為一談,根本是為了混淆視聽。

對於政府為推進貨貿簽署進程,不斷宣稱「中韓FTA將對台灣產業造成海嘯式衝擊」,賴中強說,事實的真相是,中韓FTA降稅清單公布後,其實自由化目標並不高,且降稅期程長,經濟部重做評估後認為,衝擊遠小於預期,但這件事卻在2014年被馬政府拿來當作選舉政策宣傳的工具。

他以貿易額為例,從中韓FTA生效後開始,中國給韓國零關稅的比例,占貿易額的44%,10年後是66%,這兩個數字都比2014年台灣出口到中國75%以上零關稅還要低,即便20年後降稅期程走到最後,零關稅率也是80%。

不過賴中強強調,並非中韓FTA不會對台灣有影響,但從經濟部的報告來看,若中韓FTA生效一年後,兩岸仍未簽署貨貿協議,台灣GDP將下降0.04,10年後GDP則下滑0.13,20年後會下降0.15,因此政府所宣稱的海嘯式衝擊,明顯是被誇大的。

不簽服、貨貿即鎖國 言過其實

對於政府宣稱要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簽署服貿、貨貿是必要條件,否則就是鎖國,未來台灣恐會被邊緣 化。賴中強認為,這個說法言過其實,因為國際經貿秩序是由WTO、區域貿易協定與共同市場3層架構所組成,因此即便台灣不參與區域貿易協定與共同市場,現有的WTO與資訊科技協定(ITA)已確保台灣與160個會員國的基本經貿往來。

另外,對於「服貿協議是台灣企業跨足中國服務業的必經之路」,賴中強反駁說,近來中國政府已放寬外資的各種准入規定,並擴大自貿區開放程度,許多項目的開放程度已經超過服貿協議,而且台商也適用相關規定,包括電子商務、證券業等等,所以並非一定要服貿協議不可。

至於去年亞投行引發各界爭議,政府宣稱申請加入可以為台灣企業擴張市場。賴中強批評,其實亞投行不是商業銀行,而是從事基礎建設計畫性融資的開發銀行,但台灣並非是鐵路、水庫等基礎建設的輸出國,而且以過去國合會極力投入的中美洲銀行為例,台灣還是其中的會員國,政府也投入了相當的外交經費,但台灣企業承包工程的案件卻相當有限。

賴中強(前右)認為政府宣稱不簽署服貿、貨貿就是鎖國這個說法言過其實。圖為他和多位民團代表前往經濟部抗議,呼籲「停止貨貿談判」。(陳柏州/大紀元)
賴中強(前右)認為政府宣稱不簽署服貿、貨貿就是鎖國這個說法言過其實。圖為他和多位民團代表前往經濟部抗議,呼籲「停止貨貿談判」。(陳柏州/大紀元)

賴中強提醒,加入亞投行不僅可能會矮化台灣主權,還會間接協助中共擴張政經影響力,且中共的人權低落行徑,更可能會惡化國際勞動與環境生態標準,因此他們堅持拒絕台灣加入亞投行。◇

因應貿易自由化 經民連提7項立法倡議
1. 通過民間版監督條例
2. 經貿條約締結設專章
3. 大幅修改因應貿易自由化支援調整條例
4. 立法規範中資
5. 反媒體壟斷法應考量中國因素
6. 制定基本工資專法
7. 外國人在台工作專法

資料來源:經濟民主連合   記者吳旻洲/製表

責任編輯: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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