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與地方檢察署和解 認罰2,500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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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4月08日訊】舊金山地方檢察署週四(4月7日)表示,當天交通網絡公司優步(Uber)和舊金山及洛杉磯地檢署達成和解協議,同意支付2,5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並同意調整其業務,取消誤導性語言,並遵循加州的法律規定。

舊金山地檢長賈斯康(George Gascon)在書面聲明中表示:「我們今天取得的成果,不僅局限在Uber,它向所有企業發出了明確的信息,包括那些初創公司,就是在追求快速獲取市場份額的同時,不能忽視遵守保護消費者的法律。」

Uber須在60天內繳納1千萬美元,另外的1,500萬美元將在未來2年內繳齊。

對於Uber的民事訴訟始於2014年12月,舊金山和洛杉磯兩地的地檢署控告Uber對司機的背景調查是假的,並且在沒有獲得執照的機場發展業務。

今年2月,Uber在聯邦法院輸掉了兩起集體訴訟案,需要賠償2,850萬美元,並同意停止在其廣告中使用說它的服務是「最安全的順風車」,或描述它的背景調查是「金標準」等語句。

Uber也同意只在那些獲得批准的機場開展其業務,在灣區包括舊金山、聖荷西和奧克蘭等三個機場,並且審查其收費系統,達到更加一致。

在對Uber提出訴訟之前,舊金山和洛杉磯地檢署已經對另一家交通網絡公司Lyft提出了類似的訴訟。在2014年,Lyft同意修改它的安全宣傳語言,提交其票價計算系統,並承諾只在獲得批准的機場開展業務。最後,對Lyft的民事罰款只有25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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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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