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5月20日訊】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報導,吉林省磐石市第四中學女教師劉霞,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從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遭到多次綁架、拘留、勞教。獄中被酷刑致殘,至今不能正常行走。
明慧網吉林通訊員消息,二零零一年年底,劉霞再次被警察綁架、抄家。在東寧街派出所二樓,警察侯廣軍、許鐵華等為逼問她真相資料的來源,對她進行長時間折磨,將她四肢分開使勁拉拽,用不乾膠的塑料製品粘住劉霞的鼻子、嘴不准呼吸,長時間的把她的頭部用大棉襖捂上限制呼吸,用塑料袋套在劉霞的頭上抑制呼吸,直到把劉霞迫害到奄奄一息時才住手。
劉霞被東山看守所非法關押四十多天後,又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迫害。
在勞教所,劉霞拒絕放棄「真善忍」信仰,被五大隊大隊長王某多次用電棍電擊頭部、胸部、雙手臂及陰部;劉霞拒絕唱邪黨歌曲,被獄警用電棍電擊;她拒絕向邪黨旗發毒誓,被獄警張麗紅、大隊長王某兩人拳打腳踢,被打斷左胸肋骨。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一天,劉霞拒絕寫所謂「五書」(保證不在修煉法輪功之類的東西),被獄警張麗紅用電棍毒打,從脖子、後背直到兩大腿膝蓋骨全變成黑紫色,行、坐不能。
二零零四年三月五日,劉霞再次被磐石東寧街派出所所長王力和幾個警察抄家和綁架。
在磐石東寧派出所的二樓,劉霞被警察侯廣軍和高玄日二人長時間輪流拳擊胸部,被打斷打傷肋骨多處。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劉霞在驛馬鄉太平村給村民講法輪功真相時遭人惡告而被綁架。
在磐石市東山看守所審訊室內,劉霞被綁在鐵凳子上,雙手被銬在鐵凳子的靠背上,雙腳被鎖在鐵凳的下方的鐵環上,一動也動不了。警察還用直徑有一米多的大燈烤照劉霞,從七月十日下午四點烤到七月十一日晚上七點。
期間有警察用水瓶子砸打劉霞的頭部;有的往劉霞頭上澆水;特警大隊的於清波用穿著的硬板鞋的腳跺劉霞的大腿,痛得劉霞不斷的發出慘痛的叫聲,最後昏了過去。
後來劉霞形容,自己被警察弄醒後,感到全身都沒有了骨頭似的,好像橡皮人,軟軟的被拉長了的感覺。
酷刑折磨導致劉霞留下嚴重後遺症。如今,劉霞只能靠扶住物體才能站立起來,把著物體才能走路,腿腳抬不起來;身體疼痛難忍,晚上經常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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