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埋頭苦幹 未必擁有知識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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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姍洛杉磯報導)近日加大洛杉磯分校一校友在槍殺前指導教授又自殺之後,研究生該擁有多少知識財產權,成為一個熱門話題。開槍的嫌犯曾在其部落格上表示,遇害教授偷竊了他的程式碼後轉交給另一名學生。但是一名研究生到底可以擁有多少智慧財產權呢?

南加大高等教育管理系的副教授寇爾(Darnell Cole)表示,研究生應當在事前了解,他們下的一番苦功可能被會歸為教授研究計畫的一部分,不一定能獲得他們期望的認可或名譽。寇爾說:「無論你做了什麼,若是合作完成的而你是一名學生,你仰賴了教授的專長和教授的資源,那麼完成的工作就不會完全歸你所有。」

教授會按照學生參與及完成度,來給予他認為適當的認可。寇爾說:「若計畫的相當一大部份是你完成的,若你為計畫提出了創新的點子,或你在此計畫中有卓越貢獻,就可能會獲得著作權或其它權利,這時就會被認可。」

若學生是自己在撰寫論文或研究報告,那文章的版權當然就歸學生所有,但指導教授常被列為第二或第三作者,這得看有多少人參與在此學術計畫中。

他說對此現象有疑慮的學生,應該事先找教授詳談,討論自己該獲得多少認可,或能否成為研究計畫的作者之一。

寇爾說:「大部分的研究生不知道他們必須跟教授談論此事,他們可能認為他們不管做了什麼都會完全獲得認可,名列作者群中,但事實並非如此。」◇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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