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馬路不看信號燈 行人也被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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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駿蒙特利公園市報導)誰能想到徐先生夫婦一大早,只是從馬路這邊兒剛踏上人行穿越道,準備過到馬路的另一側,竟然收到一張交通罰單,並且要花點時間到帕薩迪納市的法院接受初次聆訊。

蒙市著名的丁胖子廣場西側,在香港超市對面的北嘉惠爾路上,最近經常有不懂英文的華人被警察攔住。原因不外是「沒注意信號燈,在已經變成紅燈(或紅手)的時候繼續過馬路」,但在警察面前,無從辯解。

徐先生表示,雖然紅燈亮起,但看到右手從停車場出來的司機招手讓他們盡快通過。他們徑直通過類似T字形的路口,誰知這麼就撞上了警察,警察要了他妻子的ID(身分證)後開出一張交通罰單,直接要求她在指定的地方簽名。

「這是我們第一次收到交通罰單,不會罰點,留記錄吧?」徐先生有點無奈,他太太簽字的時候,也表示不懂上面的內容,但還是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開罰單的警察車輛停在停車場出來的唯一車道上,裡面的車輛不敢隨意跨越白實線出來。如何讓不懂英文的南加華人了解正確基本的交通知識,警方似乎應該投入更多。◇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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