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中港right arrow文章正文

吳亦凡名譽維權案勝訴 微博用戶被判道歉15天

2017-01-14 08:22 中港台時間|01-14 08:25 更新
人氣 63

【大紀元2017年01月14日訊】12日,北京海淀法院官微發布案件通報:「認為微博話題侮辱、誹謗,藝人吳亦凡起訴名譽侵權勝訴。」法院還判決,新浪微博用戶王某在涉案微博首頁連續15天向吳亦凡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人民幣等。

原告吳亦凡訴稱,新浪微博近期出現以「炮王吳亦凡」為話題的專題頁面,被告王某系該話題主持人,其在該話題頁面及其個人微博主頁發表諸如「吃喝嫖賭,欠下3.5個億……」等針對原告的大量低俗、不實信息。

訴狀指,這些信息給原告形象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使得原告社會評價急劇降低,構成對原告的名譽侵權。因此要求新浪微博經營方停止侵權,王某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120,000元人民幣、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0元人民幣。

陸媒《新京報》報導,北京市海淀區法院認為,用戶王某發表的內容「炮王吳亦凡」「約炮暗號」等負面詞句指稱吳亦凡,已構成對吳亦凡的誹謗,侮辱,侵害了吳亦凡的名譽權。

1月12日,法院審結此案,判令王某在涉案微博首頁連續15日發布聲明,向原告吳亦凡賠禮道歉,並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元人民幣、維權合理費用12,200元人民幣。

責任編輯:童莘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