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博仁法律專欄:您的美容中心經營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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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0日訊】近幾年,加州的美容醫療業呈現爆炸式增長。許多醫生接受第三方的商業代理以賺取回報,也就是醫生的執照正在被借用。隨著美容醫療中心的增加,業界也出現了很多不正當行為及問題,造成了可怕的手術後果。近日,鄭博仁律師提醒從業者,一定要注意醫療美容中心在法律上經營是否合法。

法律規定,任何由醫生簽發的合同必須具備以下要求:

(1)非醫療專業人員不能在一段合夥關係中與醫師合作;

雇用沒有醫療背景的醫生是非法的。只有在加州獲得認證許可的醫師(和其他醫療專業人員)才可以擁有醫療公司的股份,或在醫療實踐中擔任合夥人。

如果您沒有相關執照,與醫生合作則是一種犯罪行為。如果您是有執照的醫生與無執照人員合作,除了構成犯罪之外,您還可能會失去醫療執照。

(2)如果沒有醫療中心專業相關的醫生,即使是醫療專業人士(如護士),也不能自己開美容醫療中心;

有一些醫療美容中心是護士開設的,經營者認為只要其中一人擁有醫療執照,就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情。但按照法律規定,沒有相關專業醫生的參與是不可以開醫療美容中心的。

(3)醫生在不需要駐場的情況下,也必須對設施進行監督;

雖然臨床上允許護士執行某些醫療程序,但這並不意味著醫生可以免除責任。醫生始終具有監督的職責,這意味著醫生要進行相關的監督、指導,負責檢查,並提供指導和評估。 如果沒有做到這些就屬於違法行為。

(4)醫師必須擁有超過公司50%以上的股份;

公司的大多數股份必須由擁有加州執照的醫師持有。此外,非醫生保健專業人士的股份不得超過49%。任何時候一家醫療美容公司都不可以由一名外行擔任大股東。

(5)公司必須是有組織的醫療體系;

這意味著公司必須遵守政府批准的醫療指導意見。

(6)醫生必須對廣告和營銷全權負責;

醫生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將他的廣告和營銷責任委托給第三方。

綜上所述, 醫療美容中心是一個收入很高的行業(平均10萬美元以上)。然而,合法地開設一家醫療美容中心面臨眾多相關的法律問題,同時也具有重大的風險。◇

責任編輯:張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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