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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泥案 環團居民提告籲撤銷展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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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27日訊】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及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等團體認為經濟部違法展限亞泥礦權,今天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請求司法調查,並呼籲經濟部應自行撤銷處分。

監察院12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亞洲水泥公司礦業權展限案,認為經濟部審查時輕忽礦區內有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地質敏感區;花蓮縣政府對申請續租礦業用地政策反覆,因此糾正經濟部與花縣府。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指出,經濟部於3月14日核准亞泥新城山礦權展限20年繼續挖礦,各界反對聲浪不斷,這項展限礦權的行政處分,經向行政院提起訴願遭駁回後,今天決定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調查並「予以撤銷」,以確保行政機關的依法行政、保障國土山林保育與全民權益,並落實原住民族的諮商同意權。

反亞泥還我土地自救會成員、居住當地的原住民族人田明正、白世義及白誠實表示,這塊礦區屬原民保護地,政府未派員來諮商他們,更質疑政府憑什麼收租金。

白誠實強調,從小生長在當地,亞泥已經開採礦區43年,累績炸山超過3萬6000次,他們生活恐懼並覺得沒有安全感,政府忽略他們的生命、財產權;白正義則說,依據原民法第21條,亞泥申請礦業權展限,應落實族人的諮商同意權。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葉淑珍指出,礦區位在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又屬山崩地滑的地質敏感區,距離附近3個村落僅500公尺,經濟部本應依法行政,保育國土及人民生命安全,卻裁量違法,呼籲經濟部「自行撤銷」核准亞泥展限處分。(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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