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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文資法》規範不清 政府違法亂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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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文化資產保存法》2016年修訂,立委聲稱修了一部祖先都會笑的法,但2017年卻發生台南西港糖鐵4位文資審議委員現勘就逕自決定不列冊追蹤,鑽《文資法》漏洞;高雄旗山郡守官邸舉報歷史建築物,立刻被拆到只剩1/3、台北市文化局逕列俞大維故居為國定古蹟,違反《文資法》卻不必受罰。文化部長鄭麗君在立法院備詢時承諾,將改善文化資產審議制度,並於2018年修訂《文資法》。

西港糖鐵由民間團體提報為文化景觀,但在文化景觀列冊追蹤過程,只有4位文資審議委員會勘,就逕行決議不列冊追蹤。

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教授林崇熙同時也是台南市古蹟歷史建築審議會委員,在臉書上指出,台南市古蹟歷史建築審議會共有15位委員,4位委員就斷送西港糖鐵進大會審議的機會。因為《文資法》列冊現勘事項規範不清,台南市的決策是行政瑕疵而不是違法亂紀。

對於《文資法》列冊追蹤的漏洞,林崇熙建議,3個委員現勘就決定要不要列冊追蹤必須改善,應改成送進審議會決議。

還有委員組成,現行都由首長決定,通常都找比較聽話的人擔任,不見得都是專業判斷。目前很多審議會委員的專業度被很多文史團體質疑,希望《文資法》修訂,各縣市審議委員能納入公民團體代表。

林崇熙指出,《文資法》另一問題是把文化資產分成14類,以高雄煉油廠(前身是日治時期大日本帝國海軍第六燃料廠高雄廠區)為例,14類都可以找到,可是依照現行法令是一項一項指定登錄,就會看到行政大樓指定古蹟,旁邊倉庫登錄歷史建築,在整個文化資產列表中只看到單一建築,看不到全貌,缺乏系統性、複合性登錄,需要改善。

中央不願介入 地方怠惰沒事

旗山郡守官邸、俞大維故居案例,顯示地方政府知法犯法卻沒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助理教授蕭文杰指出,當中有地方怠惰、中央要不要介入的問題。

《文資法》規定地方怠惰,中央必須介入,但並沒有真的實踐。很多案例地方有爭議,中央都以地方裁量權為由,從來沒有介入過。中央不願得罪地方,一向用規勸,地方根本不甩,即使有法條擺在那,尚方寶劍就是抽不出來。

日治時期旗山郡守官邸是文化資產高雄武德殿的附屬設施。林崇熙表示,依照《文資法》,50年以上公有建築要做拆除處分,必須先做文化資產價值評估,高雄市水利局沒做就是違法。

蕭文杰說,如果按照鄭麗君所說的系統性保存,旗山郡守官邸當然應該仔細檢驗卻沒做,高雄市政府雖違法,可是沒有罰則可裁罰。《文資法》訂得荒謬,「祖先看到都在哭」。

林崇熙認為,亡羊補牢做法,50年以上公有建築應該列冊,而且每年更新,如49年建築物到隔年就是50年,只要50年以上就列管,文化局、建管科、都市計畫委員會都應該有一份列管清單。

不管都更或拆除,拆除一定要有拆除執照,建管科也應立刻知會文化局做文化資產價值評估,再以評估結果決定是否送審議會。

俞大維故居爭議大,台北市文化局槓上文化部,直接列為國定古蹟後來遭駁回。蕭文杰認為,不算《文資法》惹的禍,是台北市政府濫權。

俞大維故居本來就有層級上的限制,依法提報國定古蹟之前,應該先指定為市定古蹟。《文資法》還有很多漏洞,包括陽明山美軍宿舍燒掉,沒有法源可以約束、規定50年公有建築不能亂拆,但拆了也不會怎樣。◇

責任編輯: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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