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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利稅改兼顧公平 台學者提3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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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台灣財政部稅改期末報告上週公布,研究團隊就股利所得課稅提出「分級分離課稅」及「稅額抵減」2種方案。而對於攸關539萬納稅人的薪資特別扣除額是否提高,以及綜所稅調降幅度的部分,學者表示有三大考量,交由財政部裁定。

這次稅改相關研究由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執行,計畫成員之一的政大財政系副教授陳國樑表示,這次稅改主要針對股利所得,配套的薪資特別扣除額、標準扣除額在報告中都有提,只不過未特別談數字,綜合所得稅稅率也僅建議從最高45%降到40%,最後的數字由財政部去拿捏。

不過若考量到稅負的衡平性,股利所得在這次稅改中受益,其他所得相對受傷,因此若要做衡平地調整,陳國樑提到有三大層次,首先應該動的是薪扣額,因薪資跟股利是兩個最大的稅,股利有好處,薪資不能都沒有;其次若要做到雨露均霑,可以動標準扣除額,但有些人可能用列舉扣除的方式,如此一來動標準扣除額未必有好處;最後若要再強化,綜所稅最高45%的稅率可考慮降到40%,因為考慮到領股利跟領薪水者兩邊的衡平性。

但研究團隊提醒財政部,綜所稅稅率屬於45%級距的申報戶,八成的所得是來自股利,因此稅改若股利稅負已下跌,相當於八成的人已經得到好處,「還要把整個稅負從45%拉下來嗎?」他強調,綜所稅稅率調降產生的稅損也要考慮,因此衡平的程度要多大,財政部自己要去做判斷。財政部則表示將參考期末報告的內容,估計5月提出改革方案送行政院審議。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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