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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警方指控一男子犯有122項家庭暴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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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清心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維州警方反家庭暴力工作組近日指控一名男子犯有122項家庭暴力罪,其罪行最早可追溯到20多年前。

據《時代報》報導,這名來自圖尼納(Truganina)區的38歲男子被指控犯有惡性暴力傷害、性侵犯、非法監禁他人和綁架罪行。這些罪行可追溯到1994年,當時他還是一名少年。

維州警方反家庭暴力工作組花了近18個月的時間來調查這名男子,並在本週指控其侵犯了多名女性。

高級警長默瑟(Anthony Mercer)說,工作組的警探花費了好幾個月的時間和受害人打交道。這些受害人和警方的關係並不太好。

他說:「有一些受害者會說警方15年前就問過我,他們那時並不想知道這個事。你為什麼現在想知道呢?」

因此,警察不僅僅需要取得受害人的信任,還要得到家庭暴力支持服務機構的支持。

據悉,這是維州警方反家庭暴力工作組的第一次重大逮捕行動。該工作組的目標針對的是高危和家庭暴力慣犯,這些罪犯可能使多人受害,其犯罪歷史可能追溯到數十年前。

自2005年以來,已有1.5萬多人被指控犯有家庭暴力罪行,這些罪犯都侵犯了3個或3個以上不同的受害人。

該工作組成立於2015年10月,採用的是在國際上受到稱讚的蘇格蘭模式,以和謀殺罪同樣的嚴厲和強度來調查家庭暴力。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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