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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仇恨言論 德國最重可罰17.6億

2017-06-30 19:17 中港台時間|06-30 19:1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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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6月30日訊】德國國會今天通過掃蕩仇恨言論法案,社群媒體若無法迅速移除激起仇恨的貼文,最高將受罰5000萬歐元(約新台幣17.6億元)。不過此一法律引發恐限制自由表達的疑慮。

路透社報導,德國在毀謗、公然煽動犯罪和暴力威脅上,制訂全世界最嚴厲的法律,否認納粹大屠殺或鼓動對少數族群仇恨者會遭判刑入獄。然而,網路案件少有人被起訴。

這項法律要求社群媒體平台,在收到通報或投訴後,24小時內要撤除明顯違法的仇恨言論和其他貼文,並於7天內封鎖其他冒犯性內容。

美聯社報導,德國司法部長馬斯(Heiko Maas)曾舉證,指出社群媒體無法避免其網站被用來散播具煽動性的觀點及錯誤資訊。

人權專家與網路公司則表示,這條法律有使得言論審查過程私有化的風險,可能對言論自由形成寒蟬效應。(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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