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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成年子女離巢 父母寧願出資

圖:65%的父母寧願給予財務禮物,而不願與成年子女及其配偶/伴侶同住。(Foto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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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在子女長到18歲成年以後,大多數加拿大父母寧願資助子女離巢,也不願意與他們同住。

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CIBC)6月底針對3,021名國民進行的在線調查發現,76%的父母表示,會給予成年子女一定的財政支持,以資助他們離家獨立、結婚或與伴侶生活。 其中47%會贈送現金,25%願當房貸擔保人,也有28%選擇讓成年子女及其伴侶與自己同住。不會給成年子女提供任何資助的受訪者,僅占24%。

資助家中成年子女的父母平均付出清單

 

出資金額 所有國民 收入5萬元以下 收入5萬~9萬9千 收入10萬以上
$0-999 12 % 17 % 11 % 3 %
$1,000-$4,999 23 % 28 % 25 % 16 %
$5,000 – $9,999 21 % 23 % 20 % 18 %
$10,000 – $19,999 17 % 9 % 21 % 22 %
$20,000 – $49,999 13 % 12 % 11 % 16 %
$50,000 + 15 % 12 % 11 % 25 %
平均付出 24,125 22, 784 17,926 40,558

調查發現, 65%的父母寧願給予財務禮物,而不願與成年子女及其配偶/伴侶同住。值得關注的是,68%的加拿大人要麼誤會、要麼不知道財務禮物的稅收規定。

財務禮物有說道

鑑於55%以上的父母憂心送給孩子的錢,而37%的家長樂意為此背上債務,極少數的父母甚至動用了信貸,或向家人、朋友借款,給錢父母中的80%是靠現金和儲蓄資助孩子,CIBC提出了5點貼士。

與自己的財務顧問傾談,以確定你可能拿出多少「永遠不用的錢」。禮品現金在加拿大沒有任何稅務影響,但贈送增值物業可能會牽扯到資本利得稅(CGT)。向繳納低稅率的家庭成員贈送物業,以最大限度地減少整個家庭的稅費。使用策略以避免繳納高達物業價值1.7%(取決於省/地區)的遺產稅。以房子作抵押的房貸,幫孩子買房或付債。

責任編輯:滕冬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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