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7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簡惠敏台灣屏東報導)尼莎颱風過境強降雨造成屏東縣8個鄉鎮淹水嚴重,屏東縣政府社會處30日表示,若民眾住家有受災事實者,可向鄉鎮市公所申請住戶淹尼莎颱風水救助或安遷救助,淹水救助申請期限至106年08月29日截止。
社會處表示,為尼莎颱風造成住戶淹水災情,民眾(現住戶)先就災址處住屋(以臥室、客廳、飯廳及連棟之廚廁、浴室為限),淹水深度逾50公分以上之水漬(受災情形)拍照存證,以做為申請住戶淹水救助之佐證。淹水深度達50公分以上者,補助5,000元;達100公分以上者,補助1萬元。
住屋因災毀損達不堪居住程度者則可申請安遷救助,戶內實際居住人口每人發給2萬元,以五口為限。住屋毀損程度需達以下程度:住屋屋頂連同椽木塌毀面積超過1/3;或鋼筋混凝土造成屋頂樓板、橫樑因災龜裂毀損,或屋牆壁斷裂、傾斜或共同牆壁倒損,非經整修不能居住者。或遭砂石掩埋或積砂泥,面積達原建物1/2,或淹沒最深處達簷高1/2或100公分以上者。
社會處表示,申請災害救助金需檢附包括,受災事實佐證照片2至4張,其中1張需有標示門牌號碼、天然災害勘查表(由公所協助填寫)、戶籍資料及其他佐證附件,送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
有關淹水救助金相關疑問,民眾請電洽屏縣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諮詢電話:08-7320415轉5331或洽各鄉鎮市公所。
責任編輯:陳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