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史說加拿大》系列(12) 加拿大法律和秩序——法庭

人氣: 118
【字號】    
   標籤: tags: , , , ,

【大紀元2017年08月06日訊】對於外行人來說,加拿大司法系統的結構,就像它每天面對的法律案件一樣複雜。1867年的《英屬北美法案》(British North America Act)賦予聯邦政府以實施刑法的權利,但卻讓各省政府負責司法系統的管理。結果是聯邦法庭由省政府運作,但那些法庭中的法官還是由聯邦政府委任。

讓人更加困惑的是,各省府仍有他們自己的法庭,這些法庭的法官就是由省府自己委任了。

加拿大的最終上訴法庭是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1949年,它取代了英國樞密院司法委員會(Britain’s Judicial Committee of the Privy Council)。

加拿大聯邦最高法院共有9名大法官,代表全國5個主要行政區,其中必須有3名大法官來自魁北克省。這些大法官由總理提名,總督任命。其他聯邦法院的法官以及省高等法院(上訴法院)的法官,一般是經律師和法官等7人組成的委員會同意並推薦,後由法院院長提請聯邦司法部審議,然後交由聯邦國會任命。

加拿大委任法官的方式與美國完全不同——法官在美國大多是民選產生的。反對加拿大委任法官政策的人認為,加拿大挑選法官的過程不夠民主。在美國,民眾認為法官是需要對老百姓負責的。而在加拿大,法官則需要效忠推舉自己的政治人物。

支持加拿大司法系統的人認為加拿大委任法官的方式更佳。首先,政治領袖們推薦法官人選之前是需要諮詢法律專家的,這就確保了加拿大民眾在法律面前能得到最可能公正的對待。第二,他們認為法官的職務是終身制的,這就確保法官能更加自由和公正的運用法律,不會因為害怕失去支持,在下次大選後失掉職位而徇私枉法。

加拿大法官的待遇是非常優厚的。即使退休後,法官的生活也有可靠的保障。其出發點,是為了保證法官的獨立性,有利於解除法官的後顧之憂,使法官任職時更能忠於職守。

加拿大法庭的權利和聲望在1982年有了顯著提升。隨著《人權與自由憲章》的制訂,政客們將解讀法律條文的工作交給了法官。換句話說,加拿大的法律仍由國會制定,但政府和國會議員只需要時時銘記《人權與自由憲章》,只有法庭才有權決定一個人是否違法。

必須承認的是,《人權與自由憲章》包括「儘管如此」的條款。該條款允許聯邦或省議會有權暫時把法庭撇到一邊,但很少有人動用這一條款。

反對派抱怨《人權與自由憲章》減弱了加拿大民主,這些非選舉產生的法官可以駁回那些由公眾選舉出來的眾議院成員的意願。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司法系統從未要求搞一個《人權與自由憲章》,是國會議員們作出了一個深思熟慮的決定,在1982年他們修改《憲法》時,把《人權與自由憲章》納入《憲法》。

法庭在加拿大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在1995年魁北克全民公決後不久就變得格外重要。當時,魁北克選民被要求決定他們是否希望留在加拿大,同意將魁北克留在加拿大的人以微弱優勢取勝。1996年,加拿大總檢察長要求最高法院針對魁北克省企圖單方面與加拿大分離的法律含義做出裁決。

高等法庭裁決魁北克無權自己宣布獨立。但是,法庭又說,如果絕大多數魁北克人都支持獨立,加拿大政府就有義務與其進行交涉。結果,聯邦政府開始想辦法澄清這些問題。

2000年通過的《清晰法案》則是針對1995年魁北克獨立公投與該省推動魁北克獨立運動的回應。此法案是由加拿大國會立法通過,條文定義了加拿大政府在一個省進行可能脫離聯邦的投票時加入協商討論。這規定為了進行脫離聯邦的協商,一個省所辦理的獨立公投必須「清晰」(是否清晰則依照下議院的裁決)定義它對選民所提出就獨立方面的問題, 並且結果將必須是絕對多數。

與此同時,加拿大北部努納維特的建立給司法系統添上了一筆不同的色彩。加拿大其他省和特區法庭只審理基本案件,不審理上訴案件。但努納維特法庭即審理基本案件,同時還審理上訴案件。

另一個近期加入加拿大法庭系統的新生事物是量刑小組。在一些土著社區中,量刑小組給法官就那些已經被定罪的土著該如何量刑提出建議。

加拿大司法系統中最後一個,也是加拿大的更為廣博的法庭系統中越來越引人注目的就是行政法庭。這些機構可以處理富有爭議的問題,比如違反人權的指控(儘管他們的決定有可能會被法庭覆審)。這類人權行政法庭引起加拿大人的激烈爭論,他們要問,政府究竟有多大權力來干預個人的言論自由。

從1867年建立到現在,加拿大法庭已經走過了漫長的旅程。如今,在設立接近150年之際,加拿大的法庭仍然為了適應新形勢而不斷地演變著。

下一主題:保守黨

https://www.epochtimes.com/b5/ncid1143302.htm

註:《史說加拿大》系列將通過52篇文章,向所有加拿大人系統地介紹我們的國家。本系列由Multimedia Nova Corporation、Diversity Media Services/ Lingua Ads及《大紀元時報》聯合贊助推出,所有專題文章均由不同領域內的著名歷史學家完成。《史說加拿大》系列版權歸Multimedia Nova Corporation 2010-2011所有。

責任編輯:文風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