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疑被認罪 評:凸顯兩岸價值觀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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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9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綜合報導)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網上言論,今年3月入境中國大陸時遭中共抓捕,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9月11日庭審中疑「被認罪」。分析認為,這凸顯了兩岸價值觀的對立。

李明哲是臺灣民進黨前黨工、NGO工作者,今年3月為了私事前往中國,而於3月19日在澳門邊境遭到拘留,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案件於9月11日上午,在湖南岳陽人民中級法院開庭,李明哲疑「被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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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今年3月為了私事前往中國,而於3月 19日在澳門邊境遭到拘留,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國際特赦組織)

李明哲是大陸實施新的「外國非政府組織(NGO)管理法」惡法後,第一個遭拘留審判的工作者。外界普遍認為,這種「被認罪」的做法,其實是在踐踏人權,其目的是使公眾的反對聲音沒辦法繼續下去,同時對不明真相的群眾進行事實掩蓋。在「十九大」前開庭審理李明哲,顯然有殺雞儆猴之意,同時也說明中共的恐懼與不安。

據自由亞洲電台14日報導,台灣前副總統呂秀蓮透過網絡直播表示,「中國大陸信奉的是共產黨的價值觀,但是台灣不同,最大的不是總統,是人民,在台灣的言論自由,到了中共政權底下,可能就觸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了。」

台灣青年反共救國團理事長楊月清也表示,中共不尊重人權普世價值,這是一個活生生例子,讓台灣的部分對中國(大陸)有幻想的人,真的看得清楚,那麼也讓愛台灣、反對中共暴政的國民,我們更加堅定、堅持我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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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聯會敦促中共廢止「顛覆國家政權罪」及任何形式的秘密羈押。(社民連臉書相片)

前「八九學運」領袖周鋒鎖在推特上發文表示,「法律制訂的原意是維護民眾權益。如果民眾無法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法律成為打壓人權的工具,這種法律只是土匪流氓的私刑,迫害法律人的土匪流氓才是真正的『顛覆』。」

此前,香港支聯會秘書李卓人發表譴責大陸當局這種「被認罪」的做法,是在踐踏人權。並敦促中共政府全面履行國際公約責任,停止殘暴迫害異見及人權捍衛者,廢止任何形式的秘密羈押,包括「指定居所監視居住」制度。

人權觀察組織推文,「北京對非公民加以任意逮捕、拒絕正當程式保障,是對全球人權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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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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