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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祭201條款 聯合再生能源擬赴美設廠

「聯合再生能源」公司董事長、現任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左)表示,「201條款」啟動後,對有計畫赴美投資的台廠更有利,因此預計在「聯合再生能源」公司成立後就赴美設廠。 (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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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宣布啟動《201條款》,將對進口的太陽能電池與模組課徵高達30%的防衛稅。對此,台灣由新日光、昱晶、昇陽科三合一合併的「聯合再生能源」公司董事長、現任新日光董事長洪傳獻表示,該條款啟動後,對有計畫赴美投資的台廠更有利,因此預計在「聯合再生能源」公司成立後就赴美設廠,預估投資模組廠規模約3~5億美元,產能約500MW~1GW(1GW等於100萬瓩)。

「聯合再生能源」公司(24)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洪傳獻指出,該三合一組成的新公司,主要投資會在台灣,也就是電池優化的部分,也會在台灣設置太陽能模組廠,而公司除了在台灣設廠之外,本來就有規劃在靠近市場的區域做投資。

美國是台灣太陽能電池的主要出貨地,加上美方啟動《201條款》,跟「聯合再生能源」公司原先的規劃相符。洪傳獻提到,「甚至更有利」,因此會認真評估在美國取得產能,包括在美國設廠,產能約在500MW~1GW,投資金額大概是3~5億元的範圍之內。不過他強調,合併後的新公司,投資仍會以台灣為主。

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發言人徐國勇24日被媒體詢及此事時表示,美國尚未具體說明是電池還是模組有問題,若是針對太陽能電池,則的確會對我產業造成相當大的影響,若問題是在模組,則對台灣的影響幾乎為零。相關部會包括外交部、經濟部和國貿局都會密切注意,會很小心地了解整體狀況的發展。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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