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打」 遼寧公安違法扣企業2千萬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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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31日訊】在當局發動又一輪「打黑」之際,日前中共最高法院發布保護產權和企業家合法權益第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源起「打黑」的「北鵬案」。在此案中,遼寧省公安廳非法扣押涉事企業北鵬公司2000萬元(人民幣)財物,並拒不執行公安部命令,直至最高法對該案作出裁決。民間輿論稱中共「打黑」為「黑打」,由此可見一斑。

據陸媒新京報報道,1月30日,最高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上公布了「北鵬公司申請刑事違法扣押賠償案」(簡稱北鵬案)。據稱這是自1995年中共《國家賠償法》正式實施以來,第一起賠償請求人獲得賠償的刑事違法扣押國家賠償案。

当局公开资料显示,「北鵬案」源起「打黑」。2008年,遼寧省公安廳在打黑過程中,發現北鵬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涉嫌毀損財務文件等問題,遂扣押了該公司財務文件,並扣押其人民幣2000萬元。

該案經法院審理後,對北鵬公司2名財務人員和公司實際控制人做出處罰,但對前述扣押財物,刑事判決未作出認定和處理。

刑事判決生效後,北鵬公司申請遼寧省公安廳解除扣押、返還財物並賠償損失。遼寧省公安廳逾期未作出處理決定,北鵬公司又向公安部申請複議。公安部責令遼寧省公安廳限期作出賠償決定。但遼寧省公安廳一致沒有履行該決定。於是,北鵬公司向最高法賠償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遼寧省公安廳返還財務文件和2000萬元,賠償利息損失869萬餘元。

直到2015年12月2日,最高法賠償委員會裁定遼寧省公安廳向北鵬公司返還財務文件和扣押的2000萬元人民幣,並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83萬元。

大陸民間輿論一直稱中共「打黑」為「黑打」。「北鵬案」披露後,網友議論紛紛。網友狐友2888763:到底誰更黑?

網友追夢人_3d68bc4:「不作為,亂作為,利用手中權力,坑害納稅人」。

網友HF171819:「冤有頭,債有主。關鍵是人,這個人是誰? 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網友不吐不快實話實:十年前扣押2000萬,利息只有83萬?怎麼算出來的?我投資房產是個什麼價格?

責任編輯:王劍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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