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多個被通報落馬的中共公安局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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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11月02日訊】近期,中共官方網站公開通報了一百三十餘個中共公安正、副局長被撤職的消息。

這其中有被稱為「中共第一警察」的王立軍、「天津第一警爺」的武長順、「煙台第一局座」的聶作坤等公安正、副局長,他們都成了中共的階下囚。

這些中共公安正、副局長們,直接指揮實施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其參與迫害的事實已在明慧網上曝光。

1999年以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發動了慘絕人寰的迫害,中共公安系統淪為江澤民集團的打手,致使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關押、洗腦、構陷、庭審、判刑,甚至酷刑致死。

這些作為公安局正、副局長的中共官員,對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負有不可推脫的罪責。

以下是130名公安正、副局長落馬及參與迫害法輪功的概況。

王立軍

王立軍

王立軍,曾任重慶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2年,自知將被薄熙來滅口的王立軍,化妝逃入駐成都的美國領事館,交出大量包括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在內的祕密資料。該事件震驚世界,王立軍因此免於滅口而得以活命。

2012年9月24日,成都市中級法院對王立軍案一審宣判,共獲刑十五年。

王立軍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2008年,王立軍被薄熙來調到重慶市公安局擔任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自此,王、薄兩人狼狽為奸,在重慶對民眾推行「文革式」的洗腦,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加瘋狂。

僅2009年,重慶就有188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並被非法關押,其中有6人被迫害致死,18人被非法判刑,76人被非法勞教,5人被送入精神病院迫害。

王立軍是薄熙來的馬仔,迫害法輪功不遺餘力,在錦州任公安局局長時,成立了「錦州現場心理學研究中心」進行器官試驗。

王曾因一篇有關器官受體移植實驗研究的論文而獲獎。他在獲獎致辭中說:「我們的科技成果是幾千個現場集約的結晶。」在兩年多的時間裡,這「幾千個」人體器官從何而來?

王立軍涉嫌為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直接劊子手。2009年,在王立軍手下擔任警察的目擊者證實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並證實王立軍下的死令:對法輪功「必須斬盡殺絕」。

武長順

武長順

武長順曾任天津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7年5月27日,武長順被以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單位行賄罪、濫用職權罪和徇私枉法罪,一審被判死緩。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天津市執行江澤民叫囂的「肉體上消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的迫害政策,在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610」辦公室的操控下,當地公安局、派出所警察對法輪功學員施以各種名目的迫害。

天津市數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洗腦、勞教、判刑。截止2014年7月,至少已有92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對此,作為天津市公安局局長的武長順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聶作坤

聶作坤

聶作坤,1965年5月出生。曾任山東省煙台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曾經在濰坊安丘、壽光擔任公安局長。

2018年8月31日,聶作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遭當局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08年,中共奧運會前夕,壽光市政法委、「610」、公安局(局長聶作坤)密謀策劃,同一夜統一行動,破門入室,從睡夢中,綁架近300名法輪功學員,將其分別關押在壽光市彈藥庫、青州市看守所、留呂敬老院、聖城大倉敬老院55天之久。

據不完全統計,僅2008年,法輪功學員在壽光市被證實非法判刑的17人,勞教的43人(法輪功人員被非法勞教是由公安局長親自圈閱、簽字,不用經過刑法部門)。

聶作坤2016年擔任煙台市公安局局長後,直接參與指揮多起迫害煙台市法輪功學員的案件,幾起大規模的迫害案件都是由其直接下令和親自策劃的。

2008年6月9日,新唐人電視台電話採訪時任壽光市公安局長聶作坤時,聶作坤喊出要把法輪功學員「趕盡殺絕」。

與重慶公安局局長王立軍同出一轍,聶作坤因迫害法輪功,至少有六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並被明慧網列入「惡人榜」。

何挺

何挺

何挺,1962年2月出生,曾任重慶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武警重慶市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

長期在中共政法系統任職的何挺,是周永康最得意的「門生」之一,他以重金賄賂周永康而被破格提拔。

2017年10月,何挺因嚴重違紀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

何挺任重慶公安局長後,加重迫害法輪功,組織了「八一九」綁架案,一次性綁架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2012年,何挺指示重慶各監獄不放鬆對法輪功的打擊。被樹為典型的重慶永川監獄,以酷刑折磨、毆打、各種體罰、不讓睡覺、餓飯等等各種方式,殘害法輪功學員。

他手下的一名永川監獄的獄警公然叫囂:「把法輪功(學員)折磨死了,大不了就告訴家屬說自殺,或者是檢查發現本來就有高血壓,是因為得病死亡的。」

蔡聘

蔡聘

蔡聘,1963年9月出生,重慶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曾任重慶市萬州區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年8月14日,蔡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當局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蔡聘在任公安局副局長、政法委書記時就開始追隨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從2003年起,其罪行就被明慧網通告,被列入惡人榜。

潼南縣太安中學教師陳慶,是一名法輪功學員,工作勤懇出色,2003年12月10日,被警察跟蹤到學校綁架。陳慶斥責他們的流氓行為,警察說:「管它啥子綁架,只要抓到人就行。」還說這是蔡聘的命令。

陳慶被劫持到所謂「法制學習班」非法關押、強制洗腦迫害。她離開洗腦班後,非法追捕使她無法回家正常生活,導致其母病亡。

2009年4月10日,潼南縣多位法輪功學員同時遭綁架,一人被迫流離失所。這次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的命令就是時任政法委書記的蔡聘下的死令。

劉叢德

劉叢德

劉叢德,1960年7月出生,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正縣級偵察員,十八里河分局(派出所)黨委書記、局長(所長)。

2018年7月2日,劉叢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叢德在鄭州火車站長期參與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新鄭市法輪功學員陳喜紅、賈金會、張淑玲、陳小妮四人於2010年10月15日晚被綁架;2011年5月,分別被非法判刑三年至三年三個月。

期間為掩蓋惡行,新鄭市中共檢察院和法院不給受迫害者家屬所謂的起訴書、判決書,剝奪家屬對案件的知情權。作為新鄭市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的劉叢德對此難脫干係。

肖敏

肖敏

肖敏,四川省德陽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8年9月6日,肖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肖敏在任期間,積極追隨江澤民犯罪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曾在視察看守所時,要求對在押人員,要加強值班巡控,監控,而重中之重就是監控法輪功學員。

在所謂的「春雷一號」清查行動時,肖敏要求清查整治行動,要嚴防死守、嚴查出租房,表面上是消除治安隱患,實則是針對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的再迫害。

汪治懷

汪治懷

汪治懷,曾任湖北省黃石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2012年3月起歷任黃岡市副市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

2018年9月,汪治懷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賄罪、串通投標罪被逮捕。

在任期間,他積極追隨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黃石市西塞山區法輪功學員駱文,在黃石鐵路局上班,曾幾經遭受中共邪黨操控的公、檢、法人員的迫害,多次被綁架、非法抄家、拘留、判刑、勞教。

朱甲雲

朱甲雲

朱甲雲,曾任湖南省邵東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邵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市紀委駐市公安局紀檢組組長。

2018年6月,朱甲雲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從朱甲雲的履歷可以看出,他步步高升的時期,正是中共邪黨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時期。他所管轄的區域內,僅邵陽法輪功學員六十多歲的劉愛華,就因不放棄信仰被綁架十次,後被邵陽市雙清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李元祥

李元祥

李元祥,1957年3月出生,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

2018年8月,李元祥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當局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999年11月至2003年10月左右,李元祥擔任平遠縣公安局局長,參與了對平遠縣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2013至2016年,對梅州發生的多起綁架事件,如傅雪冰、鄧芳英等數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李元祥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姚亮

姚亮

姚亮曾任廣東省江門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江門市蓬江區公安局局長兼區政法委副書記。

2018年6月,姚亮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姚亮在任職期間,參與綁架當地法輪功學員馮崎峰。2012年10月23日,馮在單位被綁架,隨後被非法抄家、搶劫。當天重陽敬老節,馮的七十七歲母親被一警察從二樓的樓梯不斷地往下推搡,令在場的親人和鄰居都感到震驚。

馬偉靈

馬偉靈

馬偉靈,1963年8月出生,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原政委、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長(副廳級)。

2016年5月20日,馬偉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處以罰金100萬元。

馬偉靈,任汕尾市政法委書記、汕尾市公安局局長之後,尤其在2010年11月廣州亞運期間,再次懸賞數萬元,企圖抓捕汕尾法輪功學員黃淑源,導致黃淑源處於十年的流離失所和非法通緝之中,給其身心帶來極大傷害。2012年8月6日,黃淑源含冤去世。

潘靜蘇

潘靜蘇

潘靜蘇,1958年6月生,河北省保定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副廳級)。

2016年9月,潘靜蘇因涉嫌受賄罪被逮捕。

其在職期間,惡行不斷。2011年9月,保定各派出所分派指標,綁架法輪功學員,致使法輪功學員被關押在拘留所或洗腦班遭受迫害,其中五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勞教。

姚天民

姚天民

姚天民,19963年4月出生,曾任河南省周口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5年11月3日,姚天民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調查。

在任期間,姚天民與周口市委書記毛超峰、周口市政法委書記朱家臣狼狽為奸,指揮公安綁架迫害法輪功學員。姚天民指揮周口市公安局每年兩次「嚴打」,都把法輪功列為重點目標。

王會師

王會師

王會師,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

2016年8月18日,王會師因犯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受賄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

王會師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在明慧網上曾多次被曝光。

左智慧

左智慧

左智慧,曾任江蘇省揚州市寶應縣副縣長兼公安局局長、揚州市公安局江蘇油田分局局長。

2015年5月28日,左智慧犯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並沒收財產20萬元。

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曾在明慧網上被曝光。

李弼清

李弼清

李弼清,曾任湖南省宜章縣公安局局長、郴州市公安局蘇仙分局局長。

2017年1月25日,李弼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二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曾在明慧網上被曝光。

史居平

史居平

史居平,1960年出生,甘肅省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長。

2013年1月21日,史居平因受賄、徇私枉法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萬元。

在中共迫害法輪功開始後,史居平任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秦州分局局長,積極迫害天水五縣兩區法輪功學員,很多人被騷擾、非法抓捕、遭受酷刑折磨、經濟罰款、被跟蹤、被監視、被非法勞教、被非法判刑。

張劉苟

張劉苟

張劉苟,江蘇省鎮江公安局原副局長,其積極配合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曾在明慧網上被曝光。

2013年12月6日,張劉苟因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

(待續)#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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