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為鑒教育學生 優秀教師被枉判不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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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2月06日訊】河北高陽縣布里中學優秀語文教師劉冬梅,因用宋代散文《愛蓮說》結合現實教育學生要正直、善良,於2017年3月31日被高陽縣公安局非法抓捕、構陷;2017年12月28日,被非法判刑三年。劉冬梅不服已上訴到保定中院。

以史為鑒 教育學生

明慧網報導,劉冬梅1988年畢業於高陽師範學院,曾在李果莊中學、西演中學任教,2011年調到布里中學任教至今,幾乎年年給畢業班上課。在學校同科教師中,她的教學成績一直很優秀。她所任教的班級的其它課程的老師說,自己上課時,班內學習成績差的學生幾乎不聽課,不是睡覺就是打鬧,但上語文課,他們卻非常安靜地聽課。

劉冬梅始終想著教師育人的職責,不但要傳授知識,還要教學生如何做人,把他們培養成有良知、有道德、有益於家庭和社會的人。她說:「我無愧於學生、無愧於學生家長、無愧於社會、無愧於『三尺講壇』。」

「予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2017年3月底,劉冬梅在課堂上講宋朝理學家周敦頤的文章《愛蓮說》,她講了一個歷史上的故事:周敦頤為官正直,數洗冤獄,為民著想。有一次,悍吏王逵要判一個按法律不該判死刑的囚犯時,周敦頤與其爭辯,最後王逵被說服,囚徒被免除死刑。

有感於這個故事,劉冬梅講到做人要有正義感,由此聯繫到當今受到不公正對待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堅持按「真、善、忍」做人,卻受到殘酷打壓。她又進一步講到中共導演的「天安門自焚偽案」,引導學生分清善與惡、正與邪。

維護正義 反遭迫害

有學生的家長受中共謊言的毒害而不明真相,把劉冬梅「舉報」了。

2017年3月31日下午4點,警察綁架了劉冬梅,隨後非法搜查了她的家,把幾張光盤及法輪功的書籍搶走。第二天的凌晨2點,劉冬梅被非法關押到保定市看守所。

高陽縣公安局把這件事作為一件大案要案來辦,為了達到迫害劉冬梅的目的,延長了偵查的期限對她進行所謂的「取證」。自她被綁架到8月9日,即四個多月的時間,公安局一直在調查她教過的學生及學生家長,除在校生之外,還有畢業生也被調查。

學生被調查時,有老師或家長陪同。不但劉冬梅教過的學生被調查,就連她輪班照看過的午間自習班級中的部分學生也被調查。調查的範圍涉及三個鄉鎮的初三學生及家長。

一次,一個自稱姓田的警察非法提審了劉冬梅。劉冬梅跟其講法輪功真相,說自己在其中受益及道德修養提高的事實,警察直言說:「公安局是暴力機關,警察就是暴力工具。」 劉冬梅勸說:「公安局是懲辦壞人的,不應暴力對待好人。」

高陽縣公安局把誣陷劉冬梅的案件遞交到了高陽縣檢察院。

2017年10月11日,在沒有律師、沒有直系家屬旁聽的情況下,高陽縣法院對劉冬梅進行了走過場式的所謂「庭審」,並於12月28日以所謂「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枉法對她判刑三年,並向她勒索罰金6,000元(人民幣)。

據悉,高陽縣教育局還對高陽縣所有的修煉法輪功的教師進行迫害,不讓他們再任課教學。

出淤泥而不染 做好人

劉冬梅是在1997年前開始修煉法輪功的,在中共對法輪功鋪天蓋地打壓的恐怖惡劣環境中,她曾中止修煉了一段時間。2008年,因身體出現嚴重病狀,她再度開始修煉法輪功,時時按「真、善、忍」的理念要求自己,道德境界得到很大提升,之後身體很快恢復了健康。

在家庭中,自1996年她公公去世後,婆婆就一直跟著他們住。她丈夫的兩個哥哥基本上沒有管過老人。劉冬梅經常勸丈夫說:「他們不養,咱們養。」婆婆已經87歲了,又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每晚大聲吵鬧。面對這些,劉冬梅沒有怨言。

婆婆有一處舊房子,按老人的意願將來留給照顧她的劉冬梅家,但老人的兩個兒子不同意,大鬧,以致老人氣病了,住進醫院。劉冬梅對丈夫說:「既然兩個哥哥不同意,那以後你們就哥仨平均分。」

在社會上,劉冬梅曾兩次被摩托車、三輪車撞到,腿腳都被撞破了,腫痛難忍,但是她沒有要肇事者一分錢,而是為他人著想,告訴對方:「你也不是故意的,沒事,你走吧。」肇事者都說自己遇到好人了。

在學校裡,各科教師有時會給學生訂一些補習資料,賣資料的人會適當給教師一些「好處」。但劉冬梅把「好處費」交給班主任作為班費,或退還給賣資料的人。劉冬梅曾說:「如果不修煉,我不會這樣做,在這個金錢至上的社會,誰會嫌錢多呢?!」

中共的誣判

明慧網報導,高陽縣法院以《刑法》第300條判劉冬梅有罪,是錯用法律枉法裁判。

自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大陸正義律師,無不對中共公檢法機構用《刑法》第300條來給法輪功學員定罪進行駁斥。

中共《刑法》第300條第1款成立的要件有兩點:第一點,必須是「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第二點,必須是破壞了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實施,二者缺一不可。

就第一點而言,2000年5月10日,中共公安部認定的14個邪教組織裡沒有法輪功。1999年10月30日,人大常委會頒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沒有提到法輪功。2017年2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沒有提到法輪功 ……

十八年來,中共江澤民集團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違法的。

中共迫害所有的中國人

中共的輿論機器不間斷地對法輪功進行抹黑、詆毀,從而煽動仇恨,致使中國民眾深受毒害,不明白真相,法輪功學員因講真相被舉報的事件時有發生。

明慧報導說,劉冬梅因修煉法輪功身心大受裨益,向學生講述法輪功真相,盡一個教師育人的職責,使學生們分清善惡。

然而,在江澤民集團操控公檢法的迫害下,高陽縣公安局不去管社會治安,不去抓小偷、扒手等等損害社會公眾利益的人,卻抓捕好教師,對學生、家長和老師們進行長達四個月的騷擾、恐嚇。警察做的這一切危害民眾、危害社會。

明慧網評論: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對所有中國人的迫害。#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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