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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6週不准墮胎 愛州出台最嚴格墮胎禁令

懷孕6週不准墮胎 愛州出台最嚴格墮胎禁令
美國愛荷華州共和黨籍女州長雷諾茲(Kim Reynolds)週五(4日)簽署新法律,禁止懷孕滿6週的孕婦墮胎。這項法律成為美國目前最嚴格的禁墮胎法律。 (Scott Olson/Getty Images)
2018-05-06 10:58 中港台時間|05-06 11:23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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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5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梁硯綜合報導)美國愛荷華州共和黨籍女州長雷諾茲(Kim Reynolds)週五(4日)簽署新法律,禁止懷孕滿6週的孕婦墮胎,成為美國目前最嚴格的禁墮胎法。

這項新法意味著一旦胎兒出現心跳,就不能被墮胎,因此也被稱為「心跳法案」。通常孕婦在懷孕6週時,胎兒將出現心跳。這也意味著愛州在這項法律的保護下,將能夠禁止絕大部分的墮胎計劃。

美聯社報導,由共和黨控制的愛州立法會週五稍早通過這項法案後,將其送交州長簽字。該州民主黨籍議員對法案全部投了反對票。

雷諾茲州長週五說,這項法案在送交她簽署前,她已經明確表示過,「我珍視生命、反墮胎。我為自己的立場感到驕傲。對此,我已經講的很清楚。」

愛州計劃生育聯盟和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之前表示,如果這項法案被簽署成為法律,他們將提出訴訟。

愛州禁止墮胎法生效後,成為美國最嚴格的禁止墮胎法。

今年3月,密西西比州州長布萊恩特(Phil Bryant)簽署類似法律,禁止懷孕達15週的孕婦墮胎,除非屬於醫療緊急情況或胎兒出現嚴重異常。

3年前,阿肯色州和北達科達州也曾出台類似的禁止墮胎法,但之後被聯邦上訴法院叫停。

這項法律的支持者表示,希望新法能夠扭轉最高法院在1973年對「羅爾訴韋德」(Roe v. Wade)案的裁斷結果。當時,高院裁決顯示,在胎兒具有生命力之前,孕婦有權終止妊娠。這項裁決的結果成為支持墮胎者的保護傘。

保守派人士認為,隨著川普總統任命保守派法官成為高院大法官,對於上述著名的禁止墮胎案,高院有可能在未來做出更有利於禁止墮胎和保護生命的裁決。

今年1月19日,川普在就任滿一週年的前一天,參加在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反墮胎和維護生命權利的遊行。他說:「我們珍惜每一個生命的神聖尊嚴。」

川普說,「在我任內,我們將永遠捍衛《獨立宣言》中的第一項權利,那就是生命權。」他是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向反墮胎集會活動人士發表現場演說的總統。

責任編輯:華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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