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州交警提醒司機保障路邊公務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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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6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容真西雅圖編譯報導)上週末,華州交警開展了一場有關公路安全的專項執法活動,內容是要求路上司機在行車時如果經過施工地段,或者遇到警方車輛停在路邊正在執行公務的時候,必須讓出慢車道,盡快換到快車道以確保工程人員和交警的安全。在僅有一條車道的路段,必須提前70米把速度降低到每小時10英里,慢速通過施工地段或警方執法地段。根據華州相關法律,違規的司機將被課以214美元的罰款。

警方發起這一活動目的之一是保障執法交警的人身安全。華州交警馮·克里夫(Van Cleave)介紹說,自己的警車在停在路邊的時候,就被粗心大意的過往司機從後面撞上過。在過去的三年裡,這類車禍共造成32名交警受傷。

另外華州法律還要求司機在看到路邊停有其他一些公務車輛的時候也必須主動換道或減速:包括正在執行任務的醫療救護車、公路救援車、道路工程車、垃圾車和其他公用事業車輛。

責任編輯:舜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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