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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7.5億銀行資產挪名下 恆豐原董事長受審

將7.5億銀行資產挪名下 恆豐原董事長受審
恆豐銀行原董事長姜喜運被判死緩。(大紀元合成)
2018-07-23 06:48 中港台時間|07-23 06:48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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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7月23日訊】姜喜運在恆豐銀行擔任高管數十年,其中擔任董事長10年。退休後,姜喜運落馬,中共官媒報導,姜喜運涉嫌將恆豐銀行資金挪到自己或親友名下,金額高達7.5億元。

中共官媒報導,中國大陸恆豐銀行原董事長姜喜運日前出庭受審。姜喜運被控貪污價值7.5億餘元人民幣(1.1億美元)的銀行股份,受賄6,000多萬元等。

指控稱,2008年1月到2013年1月,姜喜運擔任恆豐銀行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將恆豐銀行股份陸續轉到他個人或親友控制的公司名下,據為己有,共計折合人民幣7.5億餘元。

法庭以貪污罪、受賄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罪,對姜喜運追究刑事責任。

姜喜運曾在恆豐銀行的前身——煙台住房儲蓄銀行,擔任副行長、行長、黨組書記;2003年銀行改制成為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後,出任董事長;2013年底退休;2014年10月落馬。

媒體曾披露,恆豐銀行高管私分款額至少5,000萬元,甚至上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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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新唐人

責任編輯: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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