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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首例迫害法輪功學員致死案 姜忠勤獲刑13年

2018-08-13 01:42 中港台時間|2025-10-22 03:2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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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8月13日訊】涉嫌在1999年9月迫害死當年只有42歲的法輪功學員趙金華的中共政法委官員姜忠勤,現在被判刑13年。趙金華是第一名被中共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而姜忠勤除涉嫌趙金華案,手上還沾有其他法輪功學員的鮮血。

中共官網日前發布消息:原山東煙台市「610辦公室」主任姜忠勤,因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據《明慧網》報導,姜中勤在任招遠市市政法委書記期間,對法輪功學員趙金華被迫害致死負有責任。

姜忠勤曾任山東萊州市過西鎮鎮長,因賣力迫害法輪功學員,1999年起,任山東招遠市政法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後被提升為煙台市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

據報,第一例海外媒體廣泛報導的法輪功學員趙金華被迫害致死一案,直接責任人之一就是姜忠勤。

《明慧網》報導,1999年9月27日,42歲的農村婦女趙金華,在田裡幹活時,被山東招遠市張星鎮派出所綁架,警察用各種手段折磨她,逼迫她放棄修煉法輪功。10天後,趙金華被迫害致死。

另外,從2005年到2015年,姜忠勤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多次列入追查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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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新唐人

責任編輯:任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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