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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移民局減免申請費用新規 12月2日生效

美移民局減免申請費用新規 12月2日生效
美國移民局週五(10月25日)宣布新規,12月2日起,家庭年收入等於或低於聯邦貧困水平150%,或者能出示經濟困難證明者,均可遞交減免費用申請。(John Moore/Getty Images)
2019-10-26 06:34 中港台時間|10-26 08:37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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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9年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洪雅文報導)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週五(10月25日)宣布新規定,修改了I-912表格,及費用減免請求(Request for Fee Waiver)的部分,刪除過去的資產測查補助標準。這項標準原來用於評定申請人是否免付申請費,或免付生物識別的服務費用。

新規將於12月2日起生效。屆時,凡是家庭年收入等於或低於《聯邦貧困指南》(Federal Poverty Guidelines,通常稱為聯邦貧困水平,或FPL)150%的人,或者能出示經濟困難證明者,均可遞交申請要求減免費用。

根據經濟情況調查結果支付的補助:資產測查補助(means-tested benefits),是一項公共福利,由聯邦、州或地方機構來提供,會依據民眾的收入和財力來審核其是否具備補助資格,及給予的減免額度。

在過去的資格評估裡,移民局會查看申請人的醫療補助(Medicaid)、營養補充援助計劃(又稱糧食券,Supplemental Nutrition Assistance Program,SNAP)、貧困家庭臨時援助計劃(Temporary Assistance to Needy Families ,TANF)和補充保障收入計劃(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 ,SSI)。未來這些將不再採用。

移民局已經確定,在審查費用減免申請時,不再以資產測查補助為基準,因為全美各地決定福利資格的收入水平因州而異,並不適合作為全國一致的減免標準。

此外,移民局要求申請人填寫I-912表格並提交證明文件,包括聯邦所得稅謄本(federal income tax transcripts)。如果未填寫I-912表格,該局不會受理申請。

從12月2日起,欲申請費用減免的人必須填寫10/24/19版本的I-912表格,移民局將不再受理03/13/18版本或更早的I-912表格。申請人需以信函形式提交申請,或提交接受資產測查補助的文件以顯示符合費用豁免資格 。12月2日以後,移民局會以郵戳為憑受理。

I-912新表格沒有更改申請和陳情書上費用減免的符合資格。有關符合條件的申請和請求清單,請參閱I-912表格說明(https://reurl.cc/b6DDyE)。

移民局代理局長肯·庫奇內利(Ken Cuccinelli)表示,移民局每年減免約數億美元的費用,修訂後的費用減免程序將讓該計劃更完整,並提高今後費用減免批准的質量,保證在全國實施的一致性。

據移民局估計,他們在2016財年減免了約3.443億美元,2017財年約3.679億美元,2018財年約2.935億美元。

移民局收費的收入占移民局預算的95%以上。#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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